湖北省政府印发《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
2019-02-25 10:56:42 来源:国家文物局 已浏览次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对加强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省作出安排部署。
湖北省现有楚纪南故城、龙湾、盘龙城、屈家岭、石家河、铜绿山、走马岭、容美土司、擂鼓墩等9处大遗址和万里茶道(湖北段)列入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大遗址数量位居全国第三。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是全国六大片区之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荆楚大遗址保护传承工程”,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起草专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湖北省近年来开展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起草《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多次专题研究,组织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基层文博单位相关专家讨论完善,并征求17家相关省直相关部门意见,逐条修改完善,最终于1月7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方案》分工程对象、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对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进行了系统谋划,并提出项目库名单40处。按照该方案,湖北省政府将成立领导小组,将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作为省级重点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落实经费保障,强化部门协同,夯实工程组织体系,为工程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依托全省丰富的大遗址资源,通过编制《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深入推进学术研究、宣传打造文化品牌、推进文旅融合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到2023年,建成开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不少于20处,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荆楚大遗址优质旅游产品,助推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
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决策部署,实现荆楚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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