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正式获批

  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正式批复《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以下简称《大运河规划》,明确《大运河规划》是实施杭州市大运河保护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批复要求,《大运河规划》主要措施应当纳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6年修订),并与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道路交通、河道整治、水环境保护、防洪排涝、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大运河规划》要严格按照该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划实施管理,抓紧落实保护措施,在合理发挥大运河功能的前提下,保证防洪和水环境安全,促进实现运河遗产所在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好遗产保护与展示利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中国大运河杭州段的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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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运河规划》积极落实大运河申遗文本和中国大运河遗产管理规划的总体原则,将遗产保护的宏观要求和大运河杭州段的六个遗产点及110公里的遗产河道的沿线空间相结合。坚持多规合一,把遗产保护规划与杭州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衔接,整合港航、水利等专项规划,实现了保护、城乡规划、国土、港航、水利、防洪、水环境、旅游等多规划融合。
  
  《大运河规划》以上位规划为指导,深入研究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管理,提出大运河杭州段遗产区、缓冲区分要素、分类、分段、分级管理要求。将大运河(杭州段)各遗产点段分水工遗存、附属遗存、相关遗产进行分要素保护管理;将大运河(杭州段)划分为现代城镇段、历史城镇段、郊野村庄段、自然生态段进行分段管理;将遗产区分为一类遗产区、二类遗产区、三类遗产区进行分类管理;将缓冲区分为一级遗产区和二级遗产区,明确保护重点和要求。提高保护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找到“最大公约数”。
  
  据悉,自2014年6月22日,大运河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大运河保护工作,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委托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大运河规划》。据了解,2017年5月1日,《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2018年12月10日,《中国大运河(杭州段)世界文化遗产要素分类、代码与图式》和《中国大运河(杭州段)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工作规范》两项标准正式实施,提高了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责任编辑: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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