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务员”是个瓷饭碗 北魏时当官没有工资?

  秦汉时代,凡任公职、吃财政者,通称为官,除了替朝廷出勤打工外,别无脱离职务的身份和权益。当时的讲法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近似今人帮老板打工的意思。一旦因奔丧生病、任满更替、罢免辞官等各种缘故退休,老板和雇员的关系即告解除。大体而言,可用“三无”概括:

  一曰无退休费,就是无论原先俸禄多少石的官吏,只要离开职位,除非皇帝特诏照顾之外,一律停发俸禄。汉朝俸禄本来就薄,俸额低或负担重的人积蓄不易,所以不少官吏一旦休官停俸,就要另觅生计。

  二曰无工龄,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后重新出仕时,可授予“比六百石”职位以示优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当“公务员”,都得回到起跑线上,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竞争。总之,既没有可以保留的干部身份,也没有可以累计的连续工龄。

  三曰无余荫,就是人走茶凉,在职时候的特权和影响一笔勾销。

  顺便提一下,这一份没有失业保障、没有连续工龄,也没有情义体恤的古代“公务员”职业,可以说是一个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有人做过统计: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以下的自然就更惨了:二千石“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中低层官吏,则有“司隶、部刺史”等纪检官员随时“察过悉劾,发扬阴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就是动不动便打碎了饭碗。

  自隋唐开始,官、职分离,所谓休官,其实只是休职,就是由于奔丧、病伤、候选、罢免、离任、致仕等各种缘故,脱离了能行使一定权力的职位(或差使)而已,但代表个人资格权利的官员身份依然存在。换句话说,秦汉魏晋的“公务员”休官以后就是平民(原有贵族身份者例外),从隋唐开始,“公务员”休官以后依旧是官,在许多方面享有老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权:比如涉及诉讼时可以不在公庭抛头露面,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又如住宅厅堂可以有几间几架,车舆骑乘可以怎样装饰,衣冠可以穿什么样式和颜色,乃至死后可以按什么规格办丧事、起坟墓,都可以根据官资高低采取与级别相应的排场。虽然说费用都需自掏腰包,但对比布衣即使有钱也不得僭越的种种禁限,“官有常尊”的身份意义就弥足珍贵了。此外,从唐代后期起,退休的官员无论级别高低,都可以享受“半俸”养老,更是过去连做梦也想不到的。(据济南时报)

  宋朝公务员的“幸福生活”

  历朝历代的公务员,要数宋代的公务员生活最幸福。

  宋朝的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都是很高的。不但每月有固定的工资,还有一份减免赋税的职田。他们的工资内容之丰富,令人叹为观止。有正俸、禄粟、职钱、春冬服、从人衣粮、茶酒、厨料、薪炭以及牲畜饲料等,衣食住行,甚至家眷从人的开销,全部国家买单。其职田按官品高下给田40顷至1顷不等,且大都是良田。在税费的缴纳上,国家已经给了很多优惠政策,但他们大都偷税漏税。这种分配制度叫“薪给制”和“供给制”相结合。

  宋朝的公务员从没有下岗分流一说,相反,只要你进入公务员的序列,只要你不犯大错,这个铁饭碗就可以带进坟墓里了。

  宋朝的公务员大多没有具体的工作,却又拿着高工资,生活得相当惬意。宋朝时没有“禁酒令”,即便是公务员们出入色情场所国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宋徽宗赵佶还带头找小姐李师师呢。

  最令人眼红的恐怕要算是允许子弟接班和安置家人就业了。宋朝政府为让公务员安心工作,不为家事分心,允许中高级官员的直系、旁系亲属,甚至门人到政府工作,当时这叫“荫补”。

  可惜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维持很久,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和军队,导致宋朝政府出现巨大的财政赤字。随着女真人攻入汴梁,大宋公务员的幸福生活也宣告结束。(据重庆晚报)

  北魏时当官没有工资?!

  当官没有工资?!是的,就在1600余年前的北魏。

  北魏创建之初,制订了许多奇怪的制度,官吏无俸就是其中之一。究其原因,大概北魏是马背民族,为鼓励大家拼杀,不设俸禄,以战利品自给,这在战争时期还行,在和平年代弊端就显而易见了。官员们上有老下有小,那时老婆没工作,孩子好几个。当然,官员们不会眼睁睁饿死,既然没有俸禄,那么贪污受贿、巧取豪夺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甚至一些地方官员需要靠地方豪强来供养。

  官员们贪腐成风,已经严重威胁到北魏的统治,北魏进行了几次反贪,但效果都不明显。有识之士开始意识到,制度不改不行了。

  公元495年,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北魏孝文帝改革开始了,其中一项改革措施就是实行官吏俸禄制。孝文帝下令:“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实行了严厉的惩治措施。

  自那以后,再没有哪个朝代不给官员发工资。北魏的经验告诉我们,反腐要动真格,但同时也要给官员合适的薪水。高薪不能养廉,低薪更加危险。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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