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金寨遗址发现大汶口至龙山文化遗迹
2018-12-18 13:10:31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已浏览次
金寨遗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庄里乡尠沟行政村金寨自然村周边,向南延伸到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草厂村,西北距萧县30千米,东北距徐州35千米。遗址坐落于皖东北丘陵之中的山前平原,西、南、东三面环山,西、北、东南临小河,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遗址主体年代相当于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中晚期至龙山文化中期,另有少量周代、汉代遗存。
墓地布局
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村民在村南侧挖水塘(玉石塘)时发现较多的新石器时代的玉器,使得该遗址为学界所了解。1991年秋,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首次发掘。
经国家文物局批准,2016年9月至12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萧县博物馆联合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2016年发掘区分东西两区,东区位于遗址东北部,发掘面积250平方米,西区位于“玉石塘”的东侧和南侧,发掘面积250平方米。2017~2018年度发掘区仍分两区,东区位于2016年度东区西侧,发掘面积480平方米,北区位于遗址西部偏北,发掘面积330平方米。三年度总发掘面积1300余平方米。
发掘结果显示,该遗址文化堆积从大汶口文化中期一直延续到龙山文化中期,之后有少量周代、汉代遗存。大汶口文化中期时,遗址西部为居住区,东部为墓葬区。大汶口文化晚期时,遗址西部主体是居住区,有少量墓葬,东部有少量墓葬。到了龙山文化时期,整个聚落向东北部推进。
东区墓地
东区为一处有着统一规划的公共墓地,该墓地位于一土台上,高于周边0.5~1.5米。发掘揭露了该土台的西半部,已清理墓葬53座,均成排分布,少有打破关系。均为竖穴土坑墓,个别有二层台,头向绝大部分为东稍偏南,仅有两座为北向。人骨保存较差,多为单人葬(37座),少数为二人葬(10座)、三人葬(5座)、七人葬(1座),葬具大多无存,仅一座有木棺碳化痕。随葬品多寡不一,多在5~30余件不等,最多的七人葬随葬品多达110余件。随葬品以陶器为主,另有少量玉器、石器、骨器。陶器组合以鼎、豆、壶、罐为主,另有杯、盆、背壶、尊、鬶、盉、钵、纺轮等。代表性器物有泥质黑陶瓦形足折腹盆形鼎、夹砂红陶壶形鼎、夹砂红陶折腹盂形鼎、高圈足镂孔豆、盂形器、背壶、鸭形实足鬶、盉、双鼻壶、圈足尊、盅、长筒形器等。玉器均为小型饰品,有玉璜、小玉环、小玉璧、玉坠、玉珠、玉管、三联璧、牙璧、绿松石坠等,主要位于人骨的头颈部。石器有石锛、石凿、石斧、石钺、砺石、石环等,其中一座墓葬人骨右下臂上套有2件石环。
三人葬(M27)
七人葬(M28)
墓地上部有少量大汶口末期至龙山早期的房址、灰坑和墓葬,墓葬保存较差,无人骨,仅有个别陶鼎、罐等。土台墓地边缘斜坡处为龙山早中期的地层堆积,出土有鸟首形鼎足等。
西、北部生活区
2016年度西区位于“玉石塘”的东侧和南侧,在东侧偏北位置发现一条濠沟。开口宽12米、沟底宽4米、深2米,沟内堆积以灰褐土和红烧土为主,出土较多的陶片和少量动物骨骼。
出土部分玉器
“玉石塘”南侧发现一座大型红烧土坑,平面近圆形,深3.5米,沟内填满红烧土块,包含较多陶片和少量动物骨骼。陶片以泥质红陶为主,少量彩绘陶,可辨器型有鼎、豆、壶、罐、杯、碗、缸等。鼎足主要为夹砂红陶鸭嘴形和凿形。
M28部分随葬品
“玉石塘”东侧1991年发掘区周边被严重盗掘,仅发现3座汉墓。
2017年北区位于村子东北角,发掘面积330平方米。该区堆积丰富,新石器时代文化层厚1.3~2米。从大汶口文化中期延续到晚期,主体为一片排房基址。该居住区亦位于一稍高台地上,底部铺垫一层灰白粘土。大汶口中期房址残缺不全,残存少量基槽,基槽填土为青灰粘土。大汶口晚期房址有单间、双间和多间,残存基槽和居住面,基槽填土为红烧土,房址内有灶和烧烤面。
北区房址
发现4座大汶口文化晚期墓葬,与房址杂处,随葬品为1~10件陶器不等。
学术意义
通过三个年度的发掘,我们对金寨遗址的年代、分期、范围、聚落布局及变迁有了明确的认识。
金寨遗址的年代从大汶口文化中期延续到龙山文化中期,距今5200~4300年,其间没有缺环,对研究大汶口文化向龙山文化的过渡提供了关键环节。根据地层关系可分为四期:大汶口文化中期、大汶口文化晚期、大汶口文化末期至龙山文化早期、龙山文化中期。遗址范围西、北以河为界,南至沟渠,东至冲沟东侧,东西长800米、南北宽600米,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是徐淮地区面积最大的新石器时代遗址。
金寨遗址对研究距今5000年前后中国中东部地区史前文化的交流具有重要意义。遗址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其文化面貌与鲁南苏北地区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较为一致,首次将大汶口文化中期的范围向南推进到皖北地区。同时与豫中地区、江淮地区、江汉地区、环太湖地区都有一定程度的交流。其大汶口文化中期墓葬随葬品中,夹砂红陶带盖折腹盂形鼎与鲁南邹城野店遗址出土完全相同,壶形鼎多见于大河村文化中,瓦形足盆形鼎、盂形杯则被视为屈家岭文化的代表性器型,双鼻壶则为良渚文化的典型器。大汶口晚期文化面貌与尉迟寺类型早期较为一致。龙山早中期文化面貌与尹家城类型较为一致。
责任编辑: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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