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发现唐代石刻 或将建县历史提前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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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永康市文物办收到市民徐桂康上交的一件石刻文物。经初步认定,此文物为八面石幢幢身,长1.08米,最大径14厘米,上下两端为榫卯结构,八个立面均刻楷书两列,部分文字已磨损。经辨别,此件石刻立于唐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十月三日,主要内容记载了该寺从南朝齐至唐代,迁址、扩建等历史沿革,包括修建寺宇的僧人和施主姓名,是目前永康发现的年代最早的石刻文物。 
  
  值得关注的是,石刻文字首句关于永康置县的记载:“赤乌元年(公元238年)三月二十八日分乌伤县上浦村立永康县”,与目前所知的“赤乌八年(公元245年)分乌伤县上浦乡立永康县”有别,并且将立县日期精确到了公元238年的三月二十八日,这一发现为永康县志的考证和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或将永康市立县历史提前7年。另外,石刻文字对该寺历史沿革的详细记载,不仅反映了这一时期永康地区佛教的建寺规制和僧侣制度,也从侧面丰富了永康历史,是研究永康县志和佛教历史的重要史料。 
  
  据悉,这件文物是徐桂康在花街镇一处渣土倾倒场花60元买来的。后经永康市收藏协会初步查看,发现此文物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并建议徐桂康将文物上交。接到通知后永康市文物办立即行动,在徐桂康和收藏协会的配合下,第一时间将文物送至永康市博物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据了解,徐桂康买来此文物的渣土场,是解放街永康府楼盘建筑工地的渣土倾倒场,此件石幢很大可能出自该建筑工地。 
  
  永康发现唐代石刻立即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金政等领导亲自前往市博物馆查看文物。金政指出:此件石刻是记载永康历史的重要实物,市民徐桂康和市收藏协会发现文物主动上报的行为值得肯定,要让重要的石刻文物得到及时保护。 
  
  日前永康市文物办已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性发掘,暂无其他发现。永康府楼盘业主单位与施工方均已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施工工地,确保文物得到及时保护,同时对石刻文物展开进一步研究。
责任编辑: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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