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婴追讨鲁迅著作稿酬始末

  如同许多惊天动地的新闻,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失去轰动效应一样,曾经十分引人关注的“鲁迅稿酬案”现在也被人们淡忘了。
  
  当初,这起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稿酬官司,曾引起海内外的瞩目,社会上的流言沸沸扬扬,媒体上的报道洋洋洒洒。有些人只知道一鳞半爪,就以知情人的身份大写什么“来龙去脉”、“内幕曝光”的文章,使鲁迅稿酬纠纷案平添了不少迷雾。
  
  鲁迅和许广平、周海婴
  
  建国初期,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出版鲁迅著作,并付稿酬给许广平。1952年4月,许广平和周海婴写信给当时担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的冯雪峰,表示愿将鲁迅稿酬赠与给国家。为此,冯雪峰向周恩来作了汇报。周恩来第一次指示,要冯雪峰劝说许广平、周海婴收下稿酬,因许、周未提取稿酬,周恩来第二次指示,要人民文学出版社将这笔款项以“鲁迅稿酬”的名义在银行立户存储,以备许、周需时支取。从1953年至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共出版鲁迅著作二十种八十八版,计稿酬340197.11元,均以“鲁迅稿酬”的名义存入银行。
  
  1957年,王任叔继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为解决这笔30余万元的稿酬,派王士菁往许广平处面谈。1958年2月20日,许广平、周海婴写信给王士菁,继续表达了要将稿酬赠与国家的愿望,并明确表示不愿意将钱放在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根据许广平和周海婴的意见以及文化出版事业管理局1957年1月7日给人民文学出版社《关于著作权继承问题》的复函(函中指出保护著作权的期限为20年),决定从1959年起停止为鲁迅著作计算稿酬,此前所积款项,留下30万元整数拟设置“鲁迅文学基金”,其余4万余元随当年利润上缴国库。
  
  周海婴
  
  1972年9月16日,周海婴身患重病,经周恩来同意,人民文学出版社从30万元鲁迅稿酬中支付了3万元给周海婴。
  
  1980年12月,周海婴写信给胡耀邦,提出了追索鲁迅著作稿酬的要求。1981年3月下旬,周海婴给人民文学出版社写信:“请将历年来鲁迅书籍的版税、稿费予以结算。”人民文学出版社非常意外,当年不是表示要捐献给国家吗?周海婴回答说:那是在“三反”时的“学习检讨”中写的,那以后的屡次拒绝稿酬也是在几乎同样的政治背景和文化氛围中做的。周海婴不同意设置“鲁迅文学基金”,并声明对鲁迅著作的稿酬“保留自己的支配权”。当时周扬还在世,经研究,决定满足周海婴的要求:将人民文学出版社存的27万元、中国青年出版社存的2万元鲁迅稿酬全部交周海婴。
  
  1981年9月2日,中国国家出版局向两家出版社发文,下达了这一决定。两家出版社立即照办。至此,人民文学出版社帐面上积存的34万元全部处理完毕:4万元已上缴国库,30万元付给了周海婴。周海婴写信给文化部副部长林默涵,进一步要求:已上缴国库的4万元应归还,原存稿酬应当计息,继续结算1958年以后的稿酬。此信没有得到答复。
  
  1981年年底,人民文学出版社经国家出版局批准与日本学习研究社等签订合作出版《鲁迅全集》的合同,《鲁迅全集》出版并由日方支付了21万外汇人民币的版税。周海婴得知此事后表示异议,经文化部、出版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双方无法取得一致。
  
  1986年6月28日,周海婴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诉称人民文学出版社侵权:“人民文学出版社拒绝支付1958年后出版鲁迅著作的稿酬,未经我同意即与日本有关部门订立出版日文译本《鲁迅全集》的合同,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支付出版著作的稿酬40197元和利息,并要求追究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侵权责任,追索日方出版鲁迅著作付给中方的稿酬。”
  
  1988年6月2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许广平、周海婴将鲁迅著作稿酬赠与国家的行为有效,现周海婴反悔,要求追索已赠与国家的4万余元稿酬,本院不予支持。根据著作权保护期限的有关规定,人民文学出版社对1958年后再版的鲁迅著作未再计酬亦无不当,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81年与日本学习研究社等签订出版《鲁迅全集》的合同,亦无需经周海婴同意。但新版《鲁迅全集》及日文版《鲁迅全集》中,有首次发表的作品,此项稿酬不属于许广平、周海婴的赠与范围,应由作品的保存人与作者的法定继承人平分。
  
  一,人民文学出版社支付周海婴鲁迅著作稿酬二百九十七元六角。
  
  二,驳回周海婴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四百二十二元由周海婴负担。”
  
  一审判决之后,周海婴不服,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989年12月12日调解结案:人民文学出版社向周海婴补开捐赠书,支付鲁迅首发作品稿酬1242.2元。
  
  1995年,周海婴向人民文学出版社追讨《两地书》的稿酬(《两地书》作者之一许广平的版权当时还未到期)。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95年7月6日与周海婴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又于1998年1月23日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一次性按《两地书》(16万字)应得版税的9倍支付稿酬。(方舟子根据以下资料整理:潘腾、岳雷驰《鲁迅稿酬纠纷的法律分析》、朱妙春《鲁迅稿酬案代理纪实》、杨泽群《周海婴上书胡耀邦追讨鲁迅著作稿酬》
责任编辑: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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