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日三藩平定维新庶政大沛宽和诏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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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

 

  纵74厘米横505厘米

 

  1921年教育部拨交清内阁大库档案。

 

  康熙十二年(1673)三月,平西王吴三桂为首发动叛乱,史称“三藩之乱”。康熙十七年(1678)三月朔,三桂在“军声不利”的情况下,在衡州仓促称帝,伪国号大周,改元“昭武”,八月病卒,部下遂拥立其孙吴世璠在云南袭位,改元“洪化”,继续与清军对抗。康熙二十年(1681)九月,清军三路包围昆明,“进逼城下”,“贼众计穷势蹙”。十月二十八日叛军将领線□、吴国柱等欲谋擒吴世璠以献,世璠闻变自杀。至此持续八年的“三藩之乱”始被平息。此件是康熙帝向全国发布平定“三藩之乱”的善后诏书,诏书中云:“自变乱以来,军民荼苦,如在水火,披坚执锐,卒岁靡宁,行赍居送,千里相望,被兵之地,既罹于锋刃,供亿之众,复困于征输,朕闵恤民艰,不忍辄加额赋,间施权宜之令,用济征缮之需,意在除残,事非获已……今群逆削平,疆圉底定,悉剪历年之蟊贼,永消异日之隐忧,用是荡涤烦苛,维新庶政,大沛宽和之泽,冀臻熙暭之风。”其后所列维新庶政四十五条恩款,大致包括恢复官员俸禄;赏赍、恩恤官兵;大赦十恶以外之罪犯;逃人事情,概准赦免;蠲免钱粮赋税;支付各公项费用,以及对被三藩蹂躏地方实行利弊兴革等。恩款中所及上自各级官绅,下至兵民百姓,人人得沐“皇恩”。康熙帝发布此项恩诏是为稳定战后政局,安抚民心,恢复社会经济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诏书为黄纸楷书,左为满文,右为汉文,钤“皇帝之宝”。满文前部残缺,仅存诏令二十九条。按《清圣祖实录》卷九十九所载诏书,个别文字有出入,且未录四十五条恩款。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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