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物安全是警方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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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文物展览,搞出了大动静。

  5月27日,“守护文明,利在千秋—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宣传”在山西博物院启动。此次展出的文物均系当地警方今年以来收缴回来的文物,包括国家一级文物25件,国家二级文物80件,国家三级文物199件。这些珍贵文物,大多系黄河流域商周时代青铜重器,件件精美,具有十分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

  山西是中国文物大省,历史遗存丰富,分布点多面广。在该省53875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2处,位居中国第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466处。多年以来,丰饶的文物遗存也引起了不法之徒的觊觎,文物犯罪行为屡禁不绝。而当一些“看门人”也惑于利益而充当了“保护伞”,则问题显然已迫在眉睫。

  据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披露,今年以来,针对一些地方文物犯罪多发态势,特别是聚焦文物犯罪背后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山西警方部署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2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人,打掉犯罪团伙29个,收缴文物2525件(组)。

  那些刚刚陈列在山西博物院辉煌殿堂里的收缴文物,有的也许不久前还被藏在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伺机待价而沽;有的也许还沾着夏商周三代、数千年以前的沧桑泥土;有的也许正走向文物走私的不归路。山西警方以绝大的历史责任、以杜绝“灯下黑”的担当精神,斩断文物盗掘、销售、走私的黑色利益链,留住了珍贵的文物,也极大震慑了这些年来枝枝蔓蔓的文物犯罪。

  数字是干巴的,文物的故事鲜活而生动。2525件(组)文物究竟意味着什么?25件国家一级文物、80件国家二级文物、199件国家三级文物又价值几何?仅仅靠文字的叙述未免苍白,文物的价值恰恰在于它的无价。这些来自三晋大地地层深处的文物,每一件都附着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每一件都是不可复制的艺术精品,每一件都值得我们为之努力守护。

  据新华社近日报道,前不久,山西“扫黑第一案”、闻喜侯氏“盗墓黑帮”案相关被告人陆续被审判。其中,侯氏专案中警方追缴回来的文物仿若一个“小型博物馆”。数次前往闻喜的考古学家李伯谦看过被盗文物后痛心疾首:“有的一个墓的价值就等同于一个国保区啊!”一个团伙的破坏能力就如此强大,足见山西文物犯罪面临的严峻形势。

  客观而言,收缴被盗文物,抓获犯罪团伙,实际上已经触碰到文物保护的底线了。毕竟,很多古墓已经遭到盗掘,那些商周时期贵族墓地的文化层已经被破坏,文物部门跟在其后的抢救性发掘,更多时候,不过是收拾烂摊子的善后。文物被移动,且一扫而空,则很多研究势必难以进行。这也是很多文物专家每每为之痛心疾首的原因所在。

  值得称道的是,今年以来,山西省以雷霆万钧之势,就打击文物犯罪黑恶势力与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通过采取“厅长双周调度”和“专案异地用警”等强有力措施,向各类文物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举动,堪称釜底抽薪之举。

  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没有黑市就不会有盗墓,没有“保护伞”就不会有猖獗的文物走私行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行为,斩断文物流通的地下渠道,揪出文物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必将传递给盗墓团伙一个清晰的信号,不但盗墓会被查处,盗掘出来的文物也难以再有顺畅的销售链条,而且,高压之下,再也没有人员愿意以身犯险。若长久坚持下去,不啻是文物的福音。

  从历史的角度看,文物盗掘行为史不绝书,不只山西,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着文物犯罪与惩治犯罪的拉锯战。据报道,2017年,北京十三陵思陵石烛台被盗案、山西晋中系列壁画被盗案、四川遂宁石佛寺佛头被盗割案等文物案件发生后,引发普遍社会关注,保护文物安全刻不容缓。

  2017年6月至8月,公安部部署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2017年7月和11月,公安部连续发布两批A级通缉令,对2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展开全国通缉, 17名A通在逃人员相继落网;同时,2017年11月16日,历时一年研发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在陕西西安正式上线,为我国被盗文物依法追缴追索提供了依据。

  所有这些努力,旨在一点点织就一张依法保护文物安全、依法打击文物犯罪的大网。而无论是传统的摸排手段,还是信息时代的大数据平台,最终都将服务于守护历史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目的。在这方面,山西已经走在前面,各地理应积极作为,采取凌厉行动,形成全国一盘棋,从而让文物犯罪无处可逃、无空子可钻。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话言犹在耳,文物保护任重道远,这也是各地各部门的责任与使命,应该把这份宝贵遗产保护好、传下去,生生不息,永续发展。(黄羊滩)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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