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危旧古建“寻主” 为文物保护赋能

  近年来,一些省市陆续实施低等级文物向社会开放认养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关注。早在2012年,广东省开平市、始兴县两地就对境内的开平碉楼和客家围楼进行社会开放认养,经过6年多的实践,两地的古建筑认养成效如何,是否达到了人们当时的预期呢?

  开放认养的初衷

  “围楼是广东客家人聚居区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建筑形式。在广东的众多围楼里,我们始兴的围楼是比较有特色的,它融合了古代中原坞堡(又称坞壁,是一种民间防卫性建筑)的建筑遗风,以及闽、粤、赣等其他客家古堡建筑风格。”一见面,始兴县城南钟灵楼的认养人钟志明就兴致勃勃地向记者介绍起始兴县的围楼。

  位于粤北山区的韶关市始兴县,流传着一句“有村必有围,无围不成村”的民谚。据始兴县文广新局工作人员介绍,作为古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堡垒,始兴的许多自然村都建有围楼。这些围楼最早可追溯至明朝,最晚的也建于民国初年,换言之,最“年轻”的始兴围楼也已是“百岁高龄”。据当地文物部门统计,始兴县共登记有249座围楼文物,其中保存完好的有110座,较好的有43座,较差的有96座。

  位于广东江门开平市的开平碉楼是当地最具特色的建筑形式,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尤其是电影《让子弹飞》和《一代宗师》在此取景后,不少人都对这种集中西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多层塔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据了解,开平有超过1800座碉楼,其中位于开平碉楼与村落遗产区内的居庐和碉楼有40座。

  同为广东建筑艺术瑰宝的始兴围楼和开平碉楼,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遭遇了因缺乏有效管护而被弃于荒野,日渐凋敝的困境。始兴县文广新局局长黄德斌向记者表示,始兴县地处粤北欠发达山区,县财力较为薄弱,但每年都会划拨专项资金进行围楼修缮,不过对于数量庞大、亟待修缮的围楼而言,还是杯水车薪,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为文物保护的主管部门,如何对围楼提供有效保护,盘活、利用好围楼的文物资源,是我们多年来一直思考的问题,这也是我县2012年开展围楼社会认养工作的初衷。”黄德斌说。

  古屋“寻主”后的涅槃重生

  廖屋围楼位于始兴县罗坝镇田心村,在这座由河卵石砌成的4层围楼内,记者见到了它的“屋主”尹福龙。在青砖麻石铺砌的小院内,石磨、石墩等古朴物件整齐有序地摆放着,院里各种植物交错生长,与已历经百年风霜的“古堡”相得益彰,颇有些江南庭院的味道。

  “五年前我刚接手时,这个小院可不是这样。我第一次来廖屋围楼的时候,围楼里各种木头散落在地上,楼梯断了,支撑屋顶的大梁腐烂得也很严重。”尹福龙说。

  尹福龙告诉记者,在让围楼“重生”的过程中,自己一直坚持要保持其原有的结构进行原样修复。几年里,他走街串巷地寻觅各类老建筑构件,将围楼已经腐朽的楼梯、地板和栏杆全部进行了更换,并在围楼二楼的陈列室内摆上了长桌、古琴和文房四宝。如今的廖屋围楼,已经成了始兴首个集休闲娱乐、品茗、书法、住宿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围楼文化旅游客栈。每逢节假日,来到这里一探究竟的游客不在少数。

  在始兴县目前有维修价值的200多座围楼中,满堂围与长围村围屋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9座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11座围楼可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修缮。但众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的围楼,迫于地方财政经费的压力,难以得到有效的修缮和维护。

  为了更好地有效保护和活化利用好围楼资源,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围楼保护和开发,根据《文物保护法》,始兴县政府于2012年和2016年,分别出台了《始兴县围楼认养试点工作方案》和《始兴县围楼保护(认养)工作方案》,2017年11月又对2016年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根据方案,政府相关部门每年会向社会公布围楼认养目录,有意认养者选择名单内的围楼后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书、保护和开发意向书以及修缮施工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与业主签订认养合同。

  有支持,也有争议

  认养政策落地后的几年中,在认养人的维护和经营下,以始兴围楼为代表的古建筑从破败不堪到“修旧如旧”后的焕发生机,从无人问津到人气满满,让不少人为古建认养政策点赞。

  “我是从小在这些围楼旁边长大的,看着从前破烂的围楼又恢复了小时候的样子,还多了不少现代的功能,而且每年还有这么多人专程来看围楼,有这么多人喜欢围楼,保护围楼,真的很欣慰。”年过八旬的徐老伯说。

  “在开放社会认养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强调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原材料、原形制、原结构、原工艺’的目标。政策施行的6年多来,被认养的围楼大都得到了有效抢救,同时也激发了当地人对于围楼保护的热情,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应该说基本实现了我们的初衷。”黄德斌说道。目前,始兴县共有包括廖屋围楼、三栋屋围楼、燕翼围楼在内的十余座围楼得到了认养,通过这一方式吸收社会资金超过300万元。

  在社会各方普遍对这项举措的意义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有一些人对认养可能给古建带来的风险怀有疑虑。一部分人担心若当地政府在认养的过程中无法很好地履行监督指导的职责,变认养为“放养”,任由认养人对古建进行改造,会对古建原有风貌带来损坏,背离古建认养保护文物的初衷。

  对此,始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赖小红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认养政策对于古建保护而言应当说是一项积极的举措。我们目前按照《古建筑维修原则》和《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在《围楼认养意向书》和《围楼认养协议书》中规范了业主、认养人和监管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后续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乡村古建筑等文物始终在文保部门的监管之下,最大限度地确保文物安全。”赖小红表示。

  (本报记者 吴春燕 本报见习记者 王忠耀)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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