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明起源研究的神话历史模式

  1.神话历史的内涵

  神话历史一词系新史学在特定时期的产物,它与历史观念的改变密切相关。1985年,美国学者威廉·H·麦克尼尔(William H.McNeill)在美国历史协会第100届年会上发表了题为《神话历史:真理,神话,历史和历史学家》的演说辞。[1]在这篇演讲稿中,麦克尼尔首次界定了神话历史的概念与内涵。在麦克尼尔眼中,史学并非是一门科学,相反,它是一种以主观阐释和叙述为主的哲学或诗学,并且历史也不是真实的,它是真实与虚构的混合体。因为“所有的人类集团都喜欢被奉承。为了按照某个民族的意愿来描述其历史,历史学家总是处于不断的诱惑之中。结果导致真实与虚假相混,历史中夹杂着意识形态”(McNeill, “Truth” 12)。在后现代时代,历史学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表述所谓的“真理”与“真相”,他们只能采用更多诠释的方法,以便在“终极真理、一般真理和神话之间达到较好的平衡”(威廉·H·麦克尼尔 486)。当历史学家致力于叙述某种“公共事务”,并且竭力让其读者理解并接受这种“事实”时,便产生了“最好被称为神话历史”的东西。因此,神话历史本质上是一种虚构与真实并存的历史,它用来表述人类历史属性。在使用神话历史这一术语时,麦克尼尔强调:历史叙述只不过是历史事件的阐释,历史的根本属性是神话性——虚构,作为科学的历史并不存在,只有作为阐释学或诗学的历史。在麦克尼尔的神话历史范畴内,神话并非是历史的代名词,而是虚构的同义词,它与真实相去甚远。麦克尼尔的立足点是史学的诗学性质或虚构性,他本人并未对神话与历史生成的先后顺序做任何甄别。

  继麦克尼尔之后,美国新史学的另一名代表唐纳德·R·凯利(Donald R. Kelley)对神话历史做了更为全面的阐释。早在1990年,唐纳德·R·凯利在其论文《兰克时代的神话历史》中就已将神话历史作为现代史学界的一种修正主义运动而提出来,[2]凯利在其论文中极力反对兰克学派在历史学界的支配地位,倡导一种以阐释学为主的新史学观念,即神话历史。在凯利眼中,历史通常指一种记忆形式,其外延与内涵皆呈多面性。历史既有真实的一面,也有虚构的一面。在这一点上,凯利对历史的理解与麦克尼尔是一致的。只不过凯利更倾向于对神话做一种近乎功能主义的界定:“如同历史一样,神话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记忆形式,或者一种纪念形式,用来认识过去或体现过去——或者可以被理解为是对已逝者的敬意”(“多面的历史”25)。凯利指出,自希罗多德到李维,以及其现代史学早期的追随者,他们一直在走着一条回归神话历史的道路。确切地说,这些历史学家皆认为历史由神话构成,历史与神话共享一种诗学的阐释传统。作为一种记忆形式,神话保留了历史的最初面目。这就意味着,凯利的神话历史观包含了这样一种认知,“历史起源于神话并且逐渐摆脱了这种神话特性,直到马基雅维利和奎恰尔迪尼时代,它获得彻底觉悟为止——或者可能是伏尔泰和吉本时代,或者可能是蒙森和兰克时代,或者可能是这个世纪‘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史等等”(凯利,“多面的历史”1)。换言之,神话是历史最初的面目,它在历史之前产生并存在。作为记忆的历史本质上就是神话式的——一种具有诗性的记忆形式。凯利的神话历史概念更多地倾向于承认历史具有的神话性,即叙述上的诗性,以及神话所包含的真实性——表述历史的最初面目。凯利因此告诫后现代时期的历史学者,“历史研究,就像历史所描述所反映出来的人类自身状况那样,不能完全将自己从非理性和潜意识中剥离出来;作为人类记忆的一种形式,历史不能彻底摆脱其原初的传统”(Kelley, “Versions” 3)。能够看出,凯利的神话历史概念在内涵与外延上皆有别于麦克尼尔的神话历史观。在承认历史的阐释属性的前提下,凯利从叙述层面理解神话与历史之间的共性,强调神话作为历史的元叙述这样一种事实;麦克尼尔则在凸显历史的虚构性与真实性共生这样一种事实基础上,强调西方历史叙述如同神话一样具有虚假性。根本上说,凯利的神话历史观比麦克尼尔的神话历史观更具阐释空间,它为约瑟夫·马里(Joseph Mali)的神话历史概念提供了理论框架。

  神话历史概念的诞生与新史学关于史学性质的再界定密切相关,它要破除的是历史作为科学这样一种宏大历史观,强调历史是诗学或阐释学的本质属性。但这种史学观念注定要在欧洲的史学界备受冷落,就像麦克尼尔预言的那样。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神话历史的概念就此终结,相反,它被欧洲以外的历史学者接受,并被赋予新的内涵。进入21世纪之后,身为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历史学教授的约瑟夫·马里,对神话历史做了更为深入的阐释。

  本质上说,马里的神话历史概念建立在现代历史编撰学的基础之上,即以历史书写为前提。马里本人对此有明确的界定:

  这种历史编撰学或可称为神话历史,其批评的任务就是将这些故事视为无可回避、具有终极价值以及个人与公共身份的历史而重新加以评估。例如,那些定义和区别了民族共同体共同祖先和领土的神话,或者更为根本地说,那些原始关于诞生与死亡、丰产与净化、诅咒与拯救的原始神话,等等,上述这些神话虚构了人类的道德、文化戒律。正如本书的副标题所示,神话历史是现代历史编纂学的本质属性,因为像所有现代艺术与人文科学一样,关键之处在于它对神话的承认。 (xii)

  马里的神话历史概念探讨的并非仅仅是历史问题,它还包括神话问题,只不过神话历史这一概念依然局限于历史属性的探寻。从马里的表述来看,历史神话这一语词用来描述历史编撰的属性,它指向了历史诗性的一面,强调历史作为阐释学的学科属性。

  就阐释范畴而言,马里的神话历史在内涵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作为历史的神话与作为神话的历史。所谓作为历史的神话,这并不意味着神话就是历史,而是指向这样一种事实,即神话作为独立于历史而存在的一种范畴,或者说,神话因叙述了人类历史的起源和超然存在的历史事件,从而为人类共同体的提供了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情感象征模式或原型。

  一则神话无论多么富有传奇意味,它并不表示编造或纯粹的虚构,因为它通常包括共同体历史中所含有或涉及的关键问题,诸如共同体共同的祖先和边界的传奇。这些问题需要并能催生关于历史的神话,因为它们不仅适于形而上学的神秘事物,诸如共同体的最初起源和命运,而且更为关键的是,这些真实的叙述是共同体成员所信赖并经历的事实,即便(或者正好因为)它们是神话的而非逻辑的或历史演绎的。 (Mali 4)

  不难看出,马里在这里强调神话的凝聚力或神话整合社会文化情感的功能,但他首先承认神话在历史之前产生,并且指出神话作为历史的“史前史”而存在这样一种历史事实。作为神话的历史指的是历史编撰的性质——突出史学的阐释学本性。当马里使用作为神话的历史这一称呼时,他强调的是欧洲历史编撰的诗学性质。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神话的历史在这里并非指历史的虚构性质,而是说历史与文学、艺术等其他人文学科一样具有诗学性质。

  在理解史学属性时,马里与凯利均将史学视为阐释学,但他们探讨的内容有所不同。凯利的神话历史概念强调神话作为元历史这一论调,而马里的神话历史概念则以承认神话作为历史性叙述为前提,探寻神话如何进入历史。当论及神话与历史之间的关系时,马里坚持认为,神话被证明是根本的起源性叙述,因此,神话是第一位的,历史是第二位的。总体而言,神话历史在凸显历史作为诗学这一学科属性时,承认神话对于历史的创造性价值。

  神话历史是新史学反思历史的概念性工具,其基本意图在于通过神话探寻历史的元初面貌,继而重构历史及史学观念。神话历史这一概念的主要价值在于,它破除了将历史视为科学的假象,消解了长久以来就存在的神话与历史之间的对立。更为重要的是,神话历史术语的使用使得从事文明起源的学者认识到神话在文明进程中具有的塑造性作用,进而思考神话如何进入历史这一具有思辨意味的话题。

  2.神话历史模式探讨的核心问题

  面对神话如何进入历史这一问题,多半从事文明起源研究学者倾向于将神话纳入历史进程中,考查神话如何参与了历史的建构。笔者将其称为它神话历史模式,意在强调神话与历史之间的关联,而不是二者之间的截然对立。神话历史模式以承认神话是历史性叙述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探寻神话在文明进程中发挥的文化整合性作用。

  根本上说,神话如何进入历史这样一个话题实则探寻这样一个问题:神话在历史生成过程中扮演了何种角色?这是关于神话功能的探讨,即神话何为的问题。该话题包括还包括如下一些问题群:神话如何创造王权象征符号?神话怎样建构王权意识形态?神话怎样通过叙述为城邦的诞生提供象征性结构?譬如,神话如何成为王权仪式时间与仪式空间的叙述原型?神话在城邦空间建构上发挥了何种功效?神话又是怎样进入城邦意识形态的?包括城邦正义、城邦土地制度、城邦经济制度、城邦宗教崇拜体系?神话如何进入历史这一问题下还涉及对神话与历史的认知,首先,对于神话,研究者需要面对这样几个概念:神话的界定、范畴、存在样态、功能。其次,对于历史而言,研究者还要阐释这样几个问题:什么是历史?历史以何种面目出现?历史的本质属性是什么?等等。

  神话历史模式倾向于将神话看作一种存在共同体,进而探讨神话在建构王权象征符号、意识形态以及城邦诸要素等方面发挥的整合性功能。具体说来,神话如何进入历史这一问题可分为三个层面进行阐释:第一,作为王权象征的神话,这一认识涵盖了神话与权力机制、意识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其中还包括神话在建构意识形态方面的功效。第二,作为原型的神话,此处的原型某种程度上是文明构成要素的源头,比如,王权仪式、族谱、王权象征物,等等。第三,作为城邦发生动力机制的神话。神话是催生城邦诞生的源编码,它为城邦空间、正义、经济制度的发生提供了叙述性的历史框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这些问题的阐释是在情境性规约下进行的,很多问题的结论并不具有普适性,但因研究者阐释的问题带有普遍性意义,其探寻因此具有一种借鉴意义,下文分别加以探讨。

  3.神话如何进入历史

  面对神话如何进入历史这一话题,神话历史模式给出的回答并非是抽象的,毕竟“抽象的文明起源问题无解,因为那毕竟是哲学问题而非历史问题”(富兰克弗特 1)。一种普遍的做法是,多数研究者开始意识到现有的文明概念对文明探源研究工作的束缚,继而开始质疑并颠覆文明的概念。因为在以往的文明探源研究中,多数考古学者与历史学者将文字、大型仪礼中心、城邦、王权要素视为文明诞生的标志,文明起源研究因此偏重于物质性层面的探究,说到底,是以西方的物质性科学观来衡量文明的起源。面对这一倾向,美国学者马丽加·金芭塔丝(Marija Gimbutas)尖锐地指出,在文明的界定上,应当排斥将文明概念物质化的倾向,并将精神层面的要素纳入文明范畴之中。[3]以诺曼·叶斐(Norman Yoffee)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则认为:

  古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王权。王权的观念以及王权的象征表现不但先于国家出现,而且是国家出现的基础和手段——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政治领袖们以王权与霸业的观念为框架和号召来争夺和实现对领土和人民的控制。因此对国家和文明起源的研究从对政治(王室,都城,和集权)的研究扩展到对关于王权观念的发展和王权象征表现的研究。 (叶斐、李旻 276)

  在这样一种认识论转向下,研究者将神话图像纳入了文明探源考察要素之中。一种趋向乃是,多数学者将神话图像视为以视觉形式出现的早期王权象征符号,继而阐释神话图像在建构王权象征体系、王权意识形态、政治形态等方面具有的功能。

  以约翰·贝尼斯(John Baines)和以诺曼·叶斐为首的一批研究者试图确定神话图像在东方文明对权力的建构性作用,尤其是古代埃及文明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作用。他们率先在理论上提出了东方文具有高度象征性这种特征,然后将作为权力象征的神话图像视为古代财富与权力的象征。[4]这种理论上的阐释使神话图像的物质性与象征性为多数学者所认知,也促使更多的神话学者进一步意识到神话图像在建构王权意识形态发展方面所具有的象征性建构作用。譬如,学者巴里·J·肯普(Barry J.Kemp)与卡塔迦·戈比斯(Katja Goebs)就对神话图像在建构埃及王权意识形态方面发挥的功能进行了探寻。[5]他们的研究表明,神话图像通过叙述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连接在一起,从而为埃及王权意识形态奠定了象征性框架。正如学者克拉克(R. T. Rundle Clark)所指出的那样,对埃及文明而言埃及,神话图像具有两种功效:“其一,赋予宇宙一种既定的秩序,促成了何露斯神的最后胜利,以及法老王权的诞生。其二——仅仅是逐渐理解的——提供了描述意识发展与起源的一套象征模式”(32)。尽管这种结论是建立在对埃及王权的考察基础上,但它并不妨碍更多的学者对希腊、美索不达米亚乃至于中国的王权意识形态建构进行探寻。纵观研究者的探索,不难得出这样一种认知:神话图像通过图像而表述一种具有历史性价值的经验,为王权象征及意识形态的建构提供了一种象征性的参照架构。

  王权象征物仅为文明的一套外在表现符号,当涉及文明的具体所指时,它更多地与王权仪式、族谱相关。以学者布莱克曼(A. M. Blackman)及施皮格尔(J. Spiegel)为首的神话学者近期的研究表明,[6]神话通过将仪式时间与空间的神圣化,使得王权仪式象征性地回到了神话创世之际的时间与空间之中,它为王权仪式提供了时间与空间上的原型,并就此建构一种神圣的王权仪式模式。当论及王室族谱的神话建构时,希腊神话研究者的一些阐释颇具影响力。学者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er.)及妮科尔·洛劳克丝(Nicole Loraux)、约翰·M·威克沙姆(John M. Wickersham)、克劳德·卡莱默(Claude Calame)等人的研究揭开了神话在王族谱系叙述方面发挥的建构性作用。[7]上述这些学者在研究中指出,神话通过虚构的族谱进入历史叙述,使得王室族谱成为神话叙述的一个部分。与此同时,族谱的神话化使得统治者的统治获得了合法性承认。从这个视角来看,历史仅为神话叙述的组成部分,神话在历史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就作为元历史的神话这一观点而言,它与史学界倡导的神话历史概念是相互契合的。

  另外一种认知就是,神话并非仅仅是作为王权的原型而参与历史的建构,它还为一些文明要素(譬如城邦)诞生提供了动力机制。当然,这样的观点是建立在希腊文明溯源研究的基础之上。就内容而言,研究者用力最多的是阐释神话与希腊土地制度之间的关系。20世纪以来以琼·M·戴维森(Jean M. Davison.)、艾拉德·马尔金(Irad Malkin)、克劳德·卡莱默为代表的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8]希腊神话具有调节社会秩序与文化差异的功能,在表述希腊土地及其起源的过程中,希腊神话为前者提供了象征性框架。或者说,希腊神话为希腊土地及其机制生成提供了叙述性源头。神话不仅仅为希腊殖民地的开辟提供了话语的合法性,还为希腊土地制度的起源创造了一种具有历史性的叙述源头。不难看出,神话学者由探寻神话作为文明的起源,转向探究神话在文明起源中所具有的创建功能。神话学文明探源模式因此发生改变,由对神话的属性界定转向了对神话功能的探寻。

  那么,神话究竟是如何进入历史的?或者说,神话是与通过何种路径与历史发生关联的?我们前面的疑问在这里就找到了答案。就神话在创建文明要素方面发挥的作用,上述问题可分为三个层面探讨。对于王权象征符号而言,神话通过图像叙述进入王权意识形态;就族谱叙述而言,神话以神话思维的方式编造族谱时间链而将王室族谱神话化;就城邦创建而言,神话借助于英雄流浪神话和神谕神话为土地制度提供叙述框架。这就意味着,神话进入历史的方式是多样化的,它对历史的建构性功能也是多层面的(参见图1)。在这个过程中,运动是从神话到历史的单向路线,并不存在从历史到神话的逆反过程。我们不否认有历史进入神话的情况存在,但它不属于文明探源的阐释范畴,此处不做阐释。

  这里要指出的是,上述神话历史模式基本限于欧美神话学研究者的探讨。尽管他们的研究对象涉及所谓的“东方文明”——主要是古代埃及文明与两河流域,以及古代印度文明,但其视角依然停留在欧洲,尤其是关于古代城邦土地制度的起源研究。显然,神话学者的文明探源模式中并不包括历史与神话关联的理论性探索,即关于神话与历史关系的哲学辨析。毋宁可以这样说,从事文明探源的学者更趋向于在情境性规约下考察神话与文明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在他们看来,历史是一种独立于神话而存在的范畴,在对两种范畴关系做理论探寻是一种富有冒险意味的事情,它属哲学问题而非史学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上述研究者的探寻并没有根据新史学的神话历史理论而进行,尽管他们的探讨与神话历史理论存在叠合之处。近年来,随着西方神话学理论的传播,以及新史学理论的普及,不少亚洲神话学者将新史学的神话历史概念作阐释本土文明起源研究的依据,取得了不少成效,韩国学者林炳僖便是这方面的典型。

  就范畴而言,林炳僖关于文明起源研究探讨的不是韩国历史的问题,而是韩国的神话问题。因为他要考察的是韩国的神话,尤其是建国神话是如何与韩国的政治、民族、权力机制发生关联的。具体说来,韩国的建国神话即王权起源神话,它主要包括檀君神话、朱蒙神话与赫居世神话,这类神话主要叙述了韩国王权、民族与文化的起源。也即是说,林炳僖的探源模式寻求的是韩国神话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与发展,并最终经历了分化与回归的演变模式。林炳僖对此有着鲜明的立场:“神话是在不断地重复和演变的。重复和演变是在分化和回归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2)。所谓神话的分化和回归,指的是神话经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变体与叙述后,最终回到一种固定的叙述模式,就是神圣叙述的模式。以韩国的建国神话为例,林炳僖这样阐释其发展模式:

  至高的天神是诸神的共同祖先。神分化后,神的功能也分化。现实中有意义的神不是至高神,而是具有具体功能的神。制造新建国者的神话都以此为原理。建国神话标举共同的祖先,有时候共同祖先是具体人物;有时候是共同记忆;有时候是类似山的自然物或自然现象;有时候是类似天命的抽象观念等等。不管如何表现祖先,建国神话先说建国者是共同祖先的后代,然后建国展示建国者的业绩。这也是一直分化与回归的过程,通过回归共同的祖先获得正统性,然后经过重新分化的过程实现建国。 (77)

  林炳僖的最终目标是建国神话为线索,探寻神话与历史之间的关系:

  韩国神话不能离开历史,同时韩国历史不能离开神话。其实神话与历史的同一个存在里有两种因素。虽然韩国神话有神话历史的系统,但是韩国神话不能限制现在的领土、民族、范式等概念中去狭隘理解。那样就只看到了韩国神话的‘小传统’,而忽视了神话从起源到流变的“大传统”。 (194)

  严格说来,这种文明探源模式并没有严格遵循马里等人倡导的神话历史理论,因为新史学的神话历史概念强调历史的诗性本相,而不是神话的历史性本相。林炳僖关于韩国文明起源的探讨借用了从神话历史理论中作为历史的神话这种论调来审视韩国的神话。根本上说,这是对新史学神话历史概念的本土化阐释,而不是对神话历史理论的搬用。与马里等人不同的是,林炳僖强调了神话在不同历史阶段与时代的分化与回归,这是是一种从神话到神话的阐释模式,而不是新史学所倡导的从神话到历史,再从历史到神话的演变过程。不过林炳僖最后的结论还是落在了回归神话这一话题上,这与新史学的神话历史概念的内涵是吻合的。

  总之,神话历史探寻的不仅是共同体意义上文明诸要素的起源问题,还涉及神话在此过程中具有的各种功能以及神话属性的认识。进入21世纪后,亚洲学者对新史学神话历史理论的本土化阐释使得神话历史模式走向了关于神话自身属性的探讨,以及神话自身在不同历史情境中的发展与演变过程。由此可见,神话学文明起源研究的神话历史模式最后回到了作为历史的神话这一论题。

  4.余论

  就语源学而言,现代意义上的神话源自古希腊语(秘索思)(me/qov)一词。在荷马之前的古希腊,“秘索思”一词与真实性相关,是希腊人真实的历史。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西方神话学关于文明探源的研究走过了一条回归秘索思的道路。所谓回归“秘索思”,此处包括两种内涵:第一,研究者在考察文明的源头时,不得不面对史前无文字书写的文明样态,即口传时代的神话。此时,神话就成为人类口传时代最为神圣的元历史。第二,在探究文明发生机制过程中,更多的学者发现,历史书写并非是以逻各斯的形式出现,毋宁可以这样说,历史是以非理性的“秘索思”即神话面目出现的。换言之,文明也罢,历史也罢,其根本属性为神话性。回归秘索思这一趋向下包含了研究者关于神话和历史的基本态度:就表述形式而言,神话与历史之间并无本质区别,二者的分野在于,神话以神话叙述与神话思维表述历史事件,而历史则以逻辑思维模式叙述历史事件。在人类理性思维模式尚不发达的时期,历史则以神话的面目出现,其表述模式与神话并无区别。

  就神话的内涵而言,文明起源研究的多数学者达成的共识就是,作为文明与历史源头的神话,它并非是一种虚构的叙述,更不是一种荒诞不经的故事,而是一种具有复合性的存在形式,它能够被多种文化不加验证地接受并转换为巨大的叙述性力量,继而发挥整合文化编码的功效。在存在形式上,神话具有四种表现形式:图像、仪式、语言、文字。[10]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回归“秘索思”这一趋向并非是回到古希腊人的神话观与历史观,而是意味着从事文明探源的学者在面对神话这一古老而具有多面性的存在形式时,承认其作为口传时代的元历史这样一种事实。归根结底,神话历史模式要解决的神话与历史之间的关联问题,即神话如何进入历史这一话题。多数学者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达成了这样一种共识:作为元历史的神话是历史发生的叙述性动力机制。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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