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租房流行男女拼租 鲁迅上海待9年始终是房客

  青年人到大城市闯荡租房子很普遍,在民国也是这样,不过与现今单身男女倾向与同性合租不同,民国冒充两口子租房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是为何?

  鲁迅几度搬家只为图安全

  电影里的旧上海杀伐不断,历史上的上海滩其实并没有这么可怕。当然,跟今日上海的治安状况相比,民国上海还是不行的。毕竟那时候小偷太多,绑匪太多,“白相人”太多。尤其是绑匪,逃兵改行,持有武器,碰上警察拿人,动辄开枪拘捕。

  咱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就曾亲眼见过绑匪开枪拒捕。话说鲁迅跟许广平搬到上海定居的第二年,也就是1928年的3月14日,鲁迅正在租住的房子里写文章,忽听门外枪声大作,紧接着啪的一声爆响,他们家窗户被子弹打穿了,玻璃碎了一地,鲁迅赶紧关门闭户。几分钟后,枪战结束,他跑出去打听,才知道是几个绑匪跟警察开枪对射,绑匪打死了一个警察,警察打死了两个绑匪。

  这种事情在上海并不是天天发生,不过也很让人后怕,万一子弹打中的不是窗户,而是鲁迅先生的头,那中国文学史可要改写一下了。后来鲁迅几次搬家,从吵吵闹闹的石库门社区景云里搬到相对高档的北川公寓,又从北川公寓搬到更加高档的别墅级社区大陆新村,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图一安全,不想再遭遇枪战。

  房东只愿把房子租给带家眷的

  鲁迅在上海待了将近十年,始终是个房客。租房要考虑安全性;房东出租更要考虑安全性。比如说吧,在鲁迅家门口持枪拒捕的那几个绑匪,在上海不可能露宿街头,他们也需要租房子,万一哪家房东眼神不好,把房子租给了这伙人,麻烦就大了。第一,房租有可能要不回来,你上门收租,他来硬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有什么办法?第二,万一出了事儿,按照民国法律,房东需要连坐,绑匪坐牢,房东也得陪着。第三,其他房客听说你那儿住着暴徒,谁敢再来租房?

  为了避免把房子租给绑匪或者别的犯罪分子,上海的房东或者二房东往外租房,几乎都要问来人一句话:“有家眷没有?”因为在他们心目中,单身男人可能是小偷,单身女人可能是暗娼,几个彪形大汉在一块儿住那就一定是绑匪,只有两口子一块儿住的才让人放心。可是去上海打拼的年轻人大多没有结婚,即使结婚了也不敢带家眷(怕养不起),所以他们也就很难租到房子。

  为了租房,大家只好拼租,男房客找女房客合住,女房客找男房客合住,这是旧上海一大奇观。郁达夫名篇《春风沉醉的晚上》,小说里的男作家就是跟一个素不相识的烟厂女工合租一间房子的。

  实在找不到异性合租就找担保

  如果实在不愿意找异性合租,也有变通办法,那就是找人做担保。担保有两种方式,一是出一些钱,让上海店铺做担保;一是通过房地产代理公司租房,由这些公司做担保。

  靠担保来租房的现象不仅在上海通行,在民国苏州也很常见。现在日本京都大学图书馆藏有一份民国十二年的租房合同,一个名叫陈金大的外地人去苏州租房,合同上分明写着“央中保人朱阿根”。这个朱阿根是开瓷器店的老板,店老板做保人,房东最放心,万一房客欠租,或者犯了什么罪,自有店铺做赔。问题是不管找哪个店老板做保,都得付给人家一笔报酬,所以大多数房客还是倾向于找异性合租,冒充两口子糊弄房东。

  民国北京房多人少,房东不敢拿大。不过去北京租房还是要尽可能地选择合租,因为北京治安更差,匪徒敢青天白日入室抢劫。所以广大男青年并不喜欢找女生合租,而是偏爱跟彪形大汉合租。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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