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新建三家国有博物馆
2017-03-02 09:27:53 来源:广州日报 已浏览次

东莞正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昨日,市政府官网公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透露,将围绕“中国近代史开篇地”和“改革开放先行地”这两大最突出的品牌,鼓励对南社等传统村落进行分类分级保护和利用,禁止在各级文化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工程,打造东莞历史文化的靓丽名片。
鼓励单位个人科学合理利用文物资源
根据《实施意见》,东莞将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统领,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记者了解到,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文物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强文物保护规划与各层次规划衔接,严格按照规划落实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风貌控制。
在土地利用、项目立项审批时,项目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的地带,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报请文物部门进行文物考古评估,并作为审批的依据之一,工程建设应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不得进行工程建设,涉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文物资源除了要保护之外,还需要合理利用。《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对南社、塘尾、江边等传统村落,进行分类分级保护与活化利用。其中,对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坚持不改变原状,作为历史文化的展示空间;对历史建筑,保持立面及特色结构与构件,内部进行适当改造,以满足现代生活需要;对其他建筑,经改造后与名镇名村风貌相协调,用于发展特色产业。
责任编辑:小明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