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博物馆获赠18份珍贵契约 最早追溯到道光年间

道光四年杨继孟卖地契约-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道光四年杨继孟卖地契约

 

光绪十年坚廷澜卖地契约-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光绪十年坚廷澜卖地契约

 

中华民国二十年杨春祥典地契约-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中华民国二十年杨春祥典地契约

 

        近日,青州市博物馆获赠一批珍贵契约,年代从道光四年(1824)到民国三十年(1941),跨度百余年,这批珍贵契约是由青州市弥河镇杨家庄村民捐献的。

 

        据了解,此次捐献的契约共18份。按契约内容分,共有卖地契约7份,卖房契约4份,分家契约2份,典地契约2份,典房契约2份,1份因为损坏严重无法识别内容。按质地分,3份为布帛质,剩余15份均为纸质。按立约人分,立约双方基本上都是杨氏族人,其中还包括兄弟之间分家、卖地所立契约,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反映出杨氏一族百年之间的浮沉。

 

        据博物馆工作人员介绍,这批契约最早的为纯手写、代写凭证,没有固定格式,但是立约双方、典卖房地、房地尺寸、典卖价格、回购条款、担保人一应俱全。随着时代的变迁,后来的契约格式愈加规范,到了民国时期,出现了政府统一印刷的契约,立约双方只需要在空白位置填写内容就可完成契约的订立。契约一式多联,并且增加了管理部门及经手人员的印章,更加有效地保证了契约的真实和防伪。最关键的是,契约上直接规定了交易税的比例和数额,反映了政府对于地产买卖的规范和管理。

 

        经确认,这批契约均与杨氏家族相关,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这批契约不仅数量较多,而且保存相对较好,多数能复原,并且年代跨度大,时代特征明显,立约行为基本发生在杨氏家族内部。其入藏丰富了青州市博物馆的馆藏种类和数量,同时也为相关研究古代契约、契税研究提供了资料。

责任编辑:ang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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