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诉前检察建议保护两座古桥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检察官黄笔镜等查看虹桥遗址现场保护情况。张宇摄影

 

  如果回到明代的北京,东门桥和虹桥,这两座位于通惠河之上的石桥,因为连通京杭大运河,定是车水马龙,商贾往来。然而,时过境迁,今天的这两座石桥却被杂草覆盖,黄土掩埋,只剩了桥头。

 

  就在这两座古石桥默默湮灭之际,它们遇到了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的黄笔镜检察官。于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启了第一起针对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

 

  从新闻报道中发现的线索

 

  2015年7月到2017年7月,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两年的时间段,北京市是13个试点省区市之一。黄笔镜作为通州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的主任,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文物保护究竟算不算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呢?黄笔镜心里打了个问号。

 

  “通州张家湾镇张湾村两座明代古石桥,深埋垃圾堆,屡遭人为破坏。”2016年12月24日,黄笔镜收到北京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于静发来的一篇报道的链接信息。

 

  黄笔镜回复:“你看看有没有监督的可能?”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离不开所在地的环境,也离不开法律规定的其他环境要素的保护,我们认为,应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纳入到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监督范围。”于静的回复让黄笔镜拿定了主意。

 

  “涉案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作为国家利益代表的检察机关,不应缺席。”黄笔镜回应了自己的意见。

 

  挂上告示牌、围上铁丝网就是保护吗

 

  2017年1月初,根据新闻报道中的信息,黄笔镜带着两名检察官助理,按图索骥,来到张家湾镇找古石桥。

 

  有河才有桥。黄笔镜和同事转悠了半天,发现一条被当地百姓称作玉带河的水沟。黄笔镜了解到,这条河沟原先是通惠河下游的河段,后因通惠河改道,成了今日的水沟模样。

 

  玉带河的一侧就是太玉园小区,小区居民在河堤上盖了一排低矮平房,鸡笼狗舍、垃圾杂物将河堤占满。经过一番“跋涉”,黄笔镜和同事在河堤上发现了被荒草掩盖的东门桥和虹桥。两座古桥并没有横跨在玉带河之上,而是掩埋于河堤下,看不出桥拱,唯一露出的桥头也已残破。

 

  “媒体报道后,主管的行政部门还是有所行动的,两座石桥边上,分别挂上了写着桥名字的告示牌,周围也用绿铁丝网围起来。”黄笔镜心有疑惑,这样就是保护吗?

 

  2017年3月,春节后一上班,黄笔镜就和同事来到通州区文管所。黄笔镜拿到了一份《通州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这份名录载明,早在2005年文物普查时,通惠河故道,连同故道之上的东门桥、虹桥和广利桥(已被掩埋)共同被确定为区级文保单位。

 

  “这比新闻报道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级别还要高。”黄笔镜了解到,目前通州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登记项目236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

 

  黄笔镜说,根据文物保护法,主管行政机关应对该文保单位进行核定,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措施,以上都需向社会公布。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这两座古桥仅仅挂上了带有名字的牌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都未划定,也查不到具体的保护措施。

 

  检察建议发出后古桥保护落到了实处

 

  “根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黄笔镜说,这是一个必经的程序,是为了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节约司法资源。

 

  2017年6月1日,通州区检察院向该区文化委员会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认为,通州区文化委员会针对涉案文物保护单位,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相关保护措施亦未制定公告。虽然该文物保护单位安装了护栏和告示牌,但不符合对文物保护单位设置标志说明的要求。上述情况不利于涉案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安全、利用以及周围环境的整治。

 

  对此,通州区检察院提出两点检察建议:一是尽快启动对涉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及时制定并公告施行涉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规范涉案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区其他文物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

 

  6月2日,在检察建议发出的第二天,通州区文化委的相关负责人来到检察院,表示接受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6月26日,通州区文化委员会向通州区检察院回复了《关于加强文物安全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报告》,其中提到了包括大力提升张家湾古城及三座石桥的保护能力、督促属地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等措施。报告还附上了张家湾镇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整改报告》。

 

  近日,记者和黄笔镜及其同事再次来到玉带河边,发现古桥有了三个显著变化:一是河堤上的路很通畅,杂物垃圾被清理了;二是最初的绿色铁丝网换成了黑色的粗栏杆,两座石桥边都分别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三是告示牌上面写着两座石桥的详细介绍。

责任编辑:小明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