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需用好“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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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http://bdww.sach.gov.cn)正式上线,上线仪式在陕西西安举行。海内外公众如果获悉涉及中国被盗、丢失文物去向的有关线索,都可在平台直接进行举报。该平台由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主办,陕西公安、文物两部门牵头建设。(11月17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因此,对于这些宝贵的财产和遗产,需要不遗余力地对其加以保护。并且,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我国专门出台了文物保护法,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基于历史等原因,我国文物流失海外和民间众多。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1840年以来,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海外。另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164万件中国文物分散在全世界47家博物馆,而民间收藏数量是其10倍之多。而要寻回这些失落在海外和民间的文物,需要的就是激发更多人的参与积极性。

 

  据悉,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承建方是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严格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标准录入文物信息以后,就可以作为文物归属的凭证。而此前,由于没有公开被盗、丢失文物的信息,中国流失文物归国困难重重。平台搭建起来之后,一方面丰富了我国追索被盗、丢失文物的手段;另一方面,也为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和追回构建起了平台。

 

  当然,要让这样的平台发挥好真正的功效,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平台的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这个平台能做什么,而自己又能帮助平台干什么等等;另一方面,也需要文物部门及公安机关对平台上群众反映的线索给予重视,依法调查核实,发挥好平台的威力,以动员更多的人群参与相关线索的举报,为文物保护献计出力。

 

  另外,也需要对平台将进一步开发完善,比如,研发APP,使公众借助手机就可以详细了解被盗、丢失文物等相关信息,而且也可以对有效线索进行一键举报,从而实现线索的精准及时传递。事实上,借助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完全可以成为一款用户随身携带的丢失文物寻回“报警器”。

 

  可以说,该平台是文物保护借力“互联网+”的生动范本。在新媒体时代,文物保护利用“互联网+”模式,能够更好地亲近大众、激发大众的兴趣,寓教于乐,甚至让“人人都是文物保护员”成为可能。尤其是用在文物追回方面,让人们有了参与平台,也拓展了追索追缴文物的手段,更会给不法分子以震慑,使其不敢断然造次,这就织密了文物保护网。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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