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些宋朝的国家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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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看了几本南宋时编撰的方志——《咸淳临安志》、《景定建康志》、《淳熙三山志》、《嘉泰吴兴志》、《嘉定赤城志》、《宝庆四明志》与《咸淳毗陵志》,这些南宋方志都收录有宋代当地的“官廨”以及其他公共部门。在这些政府部门中,我觉得有一类特别值得拿出来说一说。

 

  《咸淳临安志》收录的这类公共部门有:慈幼局、施药局、养济院、漏泽园。

 

  《景定建康志》收录的这类公共部门有:惠民局、居养院、安乐庐(二所)、慈幼庄、实济院、及幼局。

 

  《淳熙三山志》收录的福这类公共部门有:居养院、安济坊。

 

  《嘉泰吴兴志》收录的这类公共部门有:熟药局、太平惠民局、安济坊、养济院、利济院、散收养遗弃小儿钱米所。

 

  《嘉定赤城志》收录的这类公共部门有:养济院、安济坊、漏泽园。

 

  《宝庆四明志》收录的这类公共部门有:和剂药局、养济院、安济坊、漏泽园。

 

  《咸淳毗陵志》收录的这类公共部门有:惠民药局、养济院、慈幼庄、漏泽园。

 

  这里我们看到的慈幼局、慈幼庄、及幼局、居养院、实济院、养济院、施药局、惠民局、安乐庐、安济坊、漏泽园,等等,就是宋朝创立的公共救济机构,或者说,是宋朝的国家福利机构。

 

  具体点说,慈幼局、慈幼庄、及幼局是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养弃婴与孤儿,比如南宋末建康府的及幼局,为收养的弃婴雇佣奶妈,每名奶妈每月支付报酬6贯钱(第十八界会子,下同),5斗大米;居民如果愿意领养一名弃婴,及幼局将给予抱养钱4贯钱,大米5斗;然后每月资助钱2贯、米3斗,直至孩子七岁为止。

 

  居养院、实济院、养济院则是福利养老院,主要收养孤寡、贫困老人,如建康府的实济院,收养了100名“无告之民”,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6斗米、15贯盐菜钱、5贯柴钱。

 

  施药局、惠民局属于官营大药店,通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出售药品,或免费向贫病之人施药,如建康府的惠民药局,“四铺发药,应济军民,收本钱不取息”。

 

  安乐庐与安济坊均为福利医院,前者收治“行旅在途”、不幸得病的客人,后者收治本地的“疾病之无归者”。

 

  漏泽园则是福利公墓,主要收葬生前孤苦无依的逝者。临安府的每一处漏泽园,均置有图籍,登记所收葬之人的档案资料;设有祭奠之所,“听亲属祭飨”;聘请僧人二名管理漏泽园,每月给钱五贯,米一石,每收葬满二百人,则申朝廷请赐紫衣。

 

  我们可以发现,宋朝政府设立的这些福利机构,涵盖了对穷苦人口生老病死的救济。宋朝之后的元明清时期,尽管各地还保留了一部分宋人始创的福利机构,但规模已经远不如宋代。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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