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被村民圈成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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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于柳州市区北部石碑坪镇泗角村里的3座碉楼,是该市一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记者11月2日前去探访时却发现,村民竟将其中一座碉楼圈起,用于养鸡。记者随即向该市文物管理部门进行了反映。

 

  当天,记者跟随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对新区范围内已公布的文物及历史建筑进行调查走访。其中一处文物点,便是柳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泗角村碉楼。但当记者来到泗角村后却惊讶地发现,村子南面的一座碉楼被人圈占用来养鸡,而且连文物公示牌也被圈了进去。紧挨碉楼东西两侧,是一新一旧两处低矮建筑,旧建筑为泥砖房,新建筑为水泥砖所建,均被作为鸡舍使用。

 

  立于碉楼旁的柳州市人民政府文物公示牌显示:泗角村共有3座碉楼,分别建于清光绪初年和1919年,碉楼均为方形,高10米至20米不等,原为村民防土匪设施。1944年冬,当地村民和国民党188师一个排,在此利用碉楼抗击日寇,军民配合保住了村庄;1945年春节,又重创前来围攻的日军,其中一个碉楼仍保留许多弹痕,这些碉楼对于研究柳州现代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价值。文物公示牌公布文物的保护范围,为碉楼四周向外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碉楼四周向外延伸10米。

 

  同行的石碑坪镇工作人员打听得知,鸡舍系文物点旁住户所建,旧鸡舍是多年前的旧建筑,而新鸡舍则是村民拆掉旧建筑后,在几个月前建起来的。发现村民有破坏文物的行为后,该工作人员对村民进行了口头上的教育指正,因村民不作理会,他表示将把这一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根据《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结束调查之后,记者先后致电柳州市文新广局和文物管理局,报告了现场走访发现的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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