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元“金龟”变文物 两男子结伙作案骗人钱财
2017-10-26 09:04:38 作者:柏冰 冯辉 来源:正义网 已浏览次
从市面上买来价值60元的“金龟”,掩埋于土中,谎称是文物骗取他人钱财。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肖某兵、肖某波二人批准逮捕。
同为70后的肖某兵和肖某波二人此前均因诈骗罪蹲过监狱,出狱后二人并不安分,脑子里总是想着不劳而获。2017年4月以来,二人经常在一起打牌,某日,肖某波说没钱用了,想去搞点钱来花,二人心领神会,一拍即合。
8月19日上午,二人驾驶摩托车从永州市新田县出发,来到桂阳县境内寻找作案对象,在经过泗洲乡时看到陈某夫妇在地里忙农活,二人便停下车前去搭讪。他们自称是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电力公司要在山上安装电塔,让陈某带路并答应给予报酬,陈某当即表示同意,背着锄头就带着他们上山了。
走到山腰时,肖某兵拿出一个探测仪,说要探测一下地质,看是否有矿藏,要是有则会对建电塔有影响,没过几分钟,探测仪便发出了嘀嘀嘀的响声,肖某兵让陈某挖开来看看,在挖到一定深度时,肖某兵支开陈某,趁机将随身携带的假金龟埋进坑中,然后叫陈某再来挖,不一会儿陈某便挖到了金龟。
据被害人陈某回忆,当他挖到金龟后,肖某兵二人异常激动,跟他说这是清代的文物,并打电话给他做古董的朋友,说愿意出价180万元购买,随后他们又称探测仪发出的信号公司已经接收到了,他们必须将此物上交。之后二人又表示,要去做一个假金龟上交,把这只金龟放在陈某家中,等卖出后再一起分钱。
在二人的忽悠下,陈某答应出钱去购买假金龟让他们上交公司。陈某到信用社取出两万元钱和家里的三千元钱交给了肖某兵二人。回到家后陈某方才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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