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污、刻划将处罚款 黄冈立法保护革命遗址遗迹

  黄冈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红色文化遗址范围广、数量多、价值大,影响深远,亟待保护。9月底,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据悉,黄冈市目前有近现代红色文化遗存792处,其中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子项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43处和370处,尚未核准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有305处。根据点多面广的特点,《条例》将这些尚未核准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遗迹也纳入了保护范围,还规定应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革命遗址遗迹进行精准识别,由文物主管部门出具认定报告后列入保护名录,建立革命遗址遗迹数据库,向社会公告。

  针对目前基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工作存在人员不足、经费缺失、部门协调不充分的现状,《条例》增设了“文物保护员制度”“革命遗址遗迹管护责任人制度”等相应条款,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与设计,确保保护工作顺利进行。若革命遗址遗迹发生重大安全紧急情况,威胁到遗址遗迹主体安全,《条例》专门设计了抢救性保护条款,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安排专项资金,对遗址遗迹进行抢救性保护。《条例》还规定,在革命遗址遗迹上粘贴或者刻划、涂污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改变、迁移、拆除革命遗址遗迹,或者未经批准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及建设与遗址遗迹保护无关的建筑物的,由文物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小明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