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确定首批10个省级文化文物示范村镇
2017-10-11 13:34:50 作者:黄国勇 来源:中国文化报 已浏览次
近日,《福建省文化厅关于特色文化文物示范村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发布,创新“文化+特色村镇”融合发展,推动建设一批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人文气息浓郁深厚、文创产业特色鲜明、文化生态优美精致的特色文化文物示范村镇,并公布了首批10个省级文化文物示范村镇。
首批10个文化文物示范村镇为:福建省武夷山市五夫镇、长汀县中复村、永安市吉山村、安溪县湖头镇、南安市漳州寮村、永春县五里街镇、仙游县鲤城街道、屏南县漈下村、建阳建盏文化小镇、闽侯县昙石山村。首批示范村镇是根据其人文历史、文物遗存、红色文化、戏曲文化、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方面的鲜明特色要求遴选产生,依次分别打造成朱子文化特色小镇、红色文化第一村、“抗战之声”音乐小镇、特色侨乡文旅小镇、闽南文化风情小镇、特色文化型非遗美丽村镇、戏曲文化特色镇、传统村落文创艺术村、建窑“原产地”特色小镇、昙石山遗址博物小镇。示范村镇建设将坚持“固态保护、活态传承、业态提升”原则,深入挖掘各地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结合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文创、演艺、工艺美术、文化遗产等与旅游资源融合。
该实施方案要求,示范村镇要依托当地人文历史、资源禀赋、山水形胜等生态文化优势做好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示范村镇发展定位,重点围绕提升文化设施水平、组织特色文化活动、实施文物保护利用、促进特色非遗传承、推动文旅发展和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分年度确定目标体系;制定特色文化文物示范村镇发展目标实施路径,结合创新体制机制,研究组织领导、项目审批、投资优惠、资金和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福建省文化厅将与福建省文改办、省旅游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项目所在地文化部门争取协调政府整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制定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年度计划等,将示范村镇项目纳入项目跟踪管理,开展项目督查、审核、评估等工作,每半年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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