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内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9-28 23:25:31 来源:国家文物局 已浏览次
办博函〔2017〕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升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水平,加强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队伍建设和岗位管理,我局拟于近期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开展2017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内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0月30日-11月3日(10月30日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二、报到和考核地点
南京博物院(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21号)
三、参加考核人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文物博物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四)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现职人员或拟从事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的人员;
(五)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四、考核科目
(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陶瓷器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三)玉石器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四)金属器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五)书画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六)杂项类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五、免考规定
(一)已是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的报考人员可免予考核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2016年度专业科目考核合格人员可免予考核该专业的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六、报名材料
(一)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考核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材料由参加考核人员所在单位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汇总,于10月16日前统一快递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文物认证部(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
七、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1月下旬公布,届时请参加考核人员关注国家文物局网站。
八、联系方式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010-84849890,010-84849800(传真)
邮 箱:446011987@qq.com
国家文物局
联系电话:010-56792090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考核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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