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

  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出身于韩国贵族。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口吃,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

  作为韩国贵族,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的情况,多次上书韩王,用法治国,但他的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退而著书,写出了十万余字的著作,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治国思想。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赢(ying)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要求韩王让韩非到秦国效力。

  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他的同学李斯的妒忌。李斯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先把他投入监狱,后逼他自杀。但韩非死后,秦始皇、李斯却把他的思想付诸实施。

  韩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所以他被称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体。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两人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两人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没有达到极点。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用术探查奸邪方面有了发展。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严刑”、“重罚”。尤其值得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律不阿附权贵的思想,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如果是平民连三个人都治不了,桀不是天子也不可能乱天下的观点,所以他特别强调,君主治国既要重法,又要重权势。

  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韩非子还提出了社会不断进步的进化论思想,“守株待兔”讲的就是这方面的道理。他还第一次提出“矛盾”的概念,“矛与盾”的故事至今还家喻户晓。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观点包含了深刻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位大思想家。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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