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戏_非物质文化遗产_传统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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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ⅳ―75 所属地区 广东·河源·紫金县

 

  遗产级别 国家级 遗产类别 传统戏剧

 

  申报人/单位 广东省紫金县 申报日期 2006

 

  花朝戏源于紫金县乡村的“神朝”祭祀仪式,用客家话演唱,流行于广东省东部客家地区。明清以来,紫金县“神朝”乐舞深受乡民喜爱。后来神朝艺人为了取悦观众,常在仪式后以小曲演唱轶闻趣事。这种表演谐趣花俏,同虔诚肃穆的神朝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更为喜爱,称之为“花朝”。清末民初,艺人叶春林组织定长春班专门演出花朝,逐渐形成花朝戏。此时紫金县还有粤剧、采茶戏和汉调木偶戏演出,花朝戏艺人借鉴吸收这些剧种的剧目、曲牌小调和表演技艺,增强了花朝戏的艺术表现力。花朝戏最盛时,紫金县有19个戏班,百余名艺人,有名的戏班如定长春、紫华春、庆祥春、定华喜等,演出遍及粤东十多个客家方言县份。

 

  花朝戏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上百个传统剧目,代表剧目有《秋丽采花》、《卖杂货》、《三官进房》、《过渡》等。其曲白浅显易懂,常用俚语、歇后语、双关语。唱腔音乐主要由神朝腔和民间小调组成,有时也采用客家山歌。脚色行当一般只有小生、小旦、小丑三种,有扇花、手帕花、砻勾脚、穿心手等特色技艺颇有特色,表演载歌载舞,质朴清新。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专业表演团体,紫金县花朝戏剧团整理演出了一些传统剧目,创作演出了《苏丹》、《紫云英》、《红石岭》等现代戏,移植改编了《刘三姐》、《巧姻缘》等剧目。花朝戏的表演艺术有了很大提高,原来的脚色行当分工更趋细致,同时吸收了其他剧种的水袖、身段等表演技艺。唱腔音乐在运用曲牌连缀形式的同时,也运用板式变化的方式。邓观云、刘恩芳、陈业兴、陈淑君等观众喜爱的演员活跃于舞台之上,花朝戏不断在紫金山区和邻近的中、小城市演出,造成一定的影响。

 

  花朝戏的传统剧目题材多取自民间传说,大都宣扬惩恶扬善、忠贞爱国、婚姻自由等积极主题。客家人所崇尚的儒家思想及耕读传家、崇文重教等人文观念在花朝戏中得到充分的展示。因此,花朝戏在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目前,虽然花朝戏专业剧团按期下乡演出,同时还在本地重大的节日庆典及一些民间活动中演出,但是,花朝戏的演出目前已不常见到,观众日渐减少,问题比较突出。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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