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戏_非物质文化遗产_传统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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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ⅳ―2 所属地区 福建·泉州

 

  遗产级别 国家级 遗产类别 传统戏剧

 

  申报人/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 申报日期 2006

 

  梨园戏发源于宋元时期的泉州,与浙江的南戏并称为“搬演南宋戏文唱念声腔”的“闽浙之音”,距今已有八百余年的历史,被誉为“古南戏活化石”。梨园戏广泛流播于福建泉州、漳州、厦门,广东潮汕及港澳台地区,还有东南亚各国闽南语系华侨居住地。

 

  梨园戏保存了宋元南戏的诸多剧作、唱腔和演出规制。它分小梨园(七子班)和大梨园的“上路”、“下南”三个流派,每个流派各有号称“十八棚头”的保留剧目,保存了《朱文》、《刘文龙》、《蔡伯喈》、《王魁》等25种南戏剧目。梨园戏至今仍存在于舞台之上,并基本保留了原生态的戏剧样式。它有一整套严格规范的表演形式,基本动作称为“十八步科母”,各个行当都须遵守这种规范;梨园戏音乐保留了南戏以鼓、箫、弦伴奏为主的形式,其唱腔源于晋唐古乐的唱腔用泉州音演唱,一字多腔,属曲牌体,至今仍沿用【摩珂兜勒】、【霓裳羽衣曲】等古曲牌名;梨园戏所用琵琶系南琶,横弹,与唐制相仿;上弦为晋代奚琴遗制;洞箫即唐之尺八;打击乐以南鼓(压脚鼓)为主,打法独特。

 

  “棚”是梨园戏传统的演出场地,演出前需要举行“献棚”仪式,供奉戏祖师田都元帅,之后才开始扮角、跳加官。与一般戏曲舞台的一桌二椅不同,棚的正后方只摆设长条椅;南宋杂剧《眼药酸》的砌末至今仍可在梨园戏净、丑两个行当的表演中见到。

 

  梨园戏保存了宋元时期戏剧的文献和活态资料,从中可体察出南戏文化及闽南地域文化的重要特色。从历史文化的意义上说,梨园戏是一座无形的综合艺术宝库。由于时代的变迁,梨园戏观众日渐减少,使得梨园戏的生存出现了严重的危机。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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