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教训 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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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末年初,在各地文物部门盘点成绩、谋划新篇的欣喜氛围中,却曝出了河南省汝州市百余座汉墓遭房地产开发破坏的惨剧,被媒体戏称:在推土机面前,拥有千年历史的汉墓灰飞烟灭,真正成了“历史”。日前,国家文物局会同河南省文物局就此约谈汝州市政府,依据文物损失情况和违法事实,要求认真核查,依规追责,依法查处;汝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在检讨中报告了调查处理措施和整改安排。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汝州市望嵩文化广场项目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作为汝州市的重点工程,在有关方面的纵容下,施工方悍然将尚处于考古发掘阶段的具有重大文物价值的汉代墓群夷为平地。该项目建设指挥部值班工作人员曾说:“望嵩文化广场是市里的重点工程,工期要求很紧。有上面领导拍板,施工队才敢挖墓葬坑的,文物局也左右不了,只负责把墓砖拉走。”在商业开发借助“领导拍板”的强势推动下,文物部门竟然弱势到只是“负责拉走墓砖”。此情此景,不禁令人联想起十多年前发生在东部某市开发区建设中惊人相似的一幕:某外资企业在厂房建设的地基开挖中发现了分布密集的古墓群,施工方在“领导拍板”的默许、袒护下连夜完成了作业区推平,使次日闻讯赶来的文物考古人员只能捡拾散落的些许陶片,参与投资项目的外商本以为需要停工甚至另选新址,却未料到我国文物保护为建设开发让路的效率竟如此之高。此次汝州汉墓群遭破坏事件被曝光和追究,其与多年前此类事件之间的比较优势在于:一是施工方依法履行了文物考古发掘程序,但却未能善始善终;二是互联网时代各种“事件”类信息的传播速率,使得文物破坏的事实再也无法掩盖、封闭,在公众的监督、舆论的愤慨面前,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也许再也不能不了了之矣。

  文化为国之灵魂,文物乃文化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灭失的,要依法追究实际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上级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然而不少地方的商业开发与文物保护却仍在不断角力,势如水火,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文物保护往往被当成了“城市建设的拖累”,一桩桩文物破坏事件发生之后,相关的调查、处理特别是追责、处罚往往浅尝辄止,该作出的行政处罚被轻微的罚款所取代,刑事责任的追究更无从落实,致使文物保护的法制底线一再被践踏。

  这次汝州汉墓群遭破坏事件,恰恰又是源自“来头不小”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背后的支撑力量显然非同一般。汝州市政府所提出的“对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涉案人员刑事拘留,组建汝州市文物局,制定汉墓群遗址保护方案”等,究竟能否一一落实,公众仍在拭目以待。但愿这些整改措施能够逐项兑现,经得起社会的考量、历史的检验,并推动惨痛教训的记取,切实扭转当地文物保护的被动局面。与此同时,当地政府还应突出问题导向,从法律法规的执行和文物保护责任的落实上克服短板,以长效的机制、健全的制度遏制商业开发中不惜破坏文物的冲动,增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真正树立起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发展理念。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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