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多措并举加强重点区域文物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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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泰顺县文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文物〔2017〕21号)和温州市委建设“平安温州”有关文件精神,联合泰顺县泗溪镇人民政府,先后多次深入重点区域泗溪镇,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切实加强重点区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的文物安全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护和管理职责。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有关条文规定,明确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露天不可移动文物负有保护和管理职责。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提高文物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登记,落实文物保护管理措施。

 

  二是针对文物保护安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在组织安全巡查中,对北涧桥桥屋居民厨房有明火的煤气灶和土灶问题,多次劝导和协调,与有关住户签订整改协议,限期整改,更换使用电磁灶或将原土灶灶台改装为石材板面,切实消除民房火灾安全隐患。对池源桥、霞庄桥、南阳桥桥头及桥边杂物堆积、堆放易燃木材,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制止,就地清理处置,以免后患。督促相关文保单位文保员、当地村两委、周边住户,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工作宣传教育和引导。及时更换失效灭火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组织开展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巡查及宣传工作。为切实担负起文物保护职责,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北涧桥、溪东桥、南阳桥、霞光桥、池源桥、包氏宗祠、前坪张氏厝屋等重点文物安全保护管理,确保各级文保单位安全,组织开展每月一次以上文保单位安全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者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处置工作,由当地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抓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环境“脏、乱、差”现象。

 

  四是切实做好业余文保员推荐聘用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业余文保员进行认真筛选,对有些无法承担日常管理工作的业余文保员进行更换,推荐合适人选担任北涧桥、溪东桥等重点文保单位文保员,正常开展日常性管理工作。

 

  下一步,将组织针对文保员的文物法律法规、文物安全保护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升泰顺县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水平。(泰顺县文物监察大队)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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