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通报鳌江“蓝田宫”被拆毁 平阳县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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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文物局近日通报了平阳县县级文保单位“蓝田宫”被拆毁案件。根据平阳县委、县政府的查处结果显示,包括鳌江镇人大副主席陈孝静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被严厉追责。

 

  调查


  800余年“蓝田宫”被拆毁


  省文物局介入调查

 

  “蓝田宫”位于鳌江镇蓝田村,占地约400平方米,始建于南宋干道年间,迄今已有800余年历史。2000年1月,“蓝田宫”被列为第六批平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5月初,省文物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蓝田宫”被拆毁。经过省文物局的调查,鳌江镇政府于去年将“蓝田宫”所在地块列入治危拆违的红线范围。此后,平阳县文广新局和该县文保所等单位多次约见鳌江镇政府相关领导,并致函该镇政府,要求在城中村改造中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并明确提出了“蓝田宫”的相关保护措施和要求。然而遗憾的是,鳌江镇政府在与温州汇中建设有限公司订立的拆迁协议书中,仍明确要求“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并于今年4月30日对“蓝田宫”实施拆除。

 

  处理


  鳌江镇一人大副主席被免职


  鳌江镇政府被罚20万元

 

  省文物局在通报中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拆毁不可移动文物的法人违法案件。日前,省文物局正式约谈了平阳县政府领导,指明了问题的严重性,明确要求平阳县政府从快从严进行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原址予以重建。

 

  根据平阳县委、县政府公布的查处结果,免去该县鳌江镇人大副主席陈孝静职务,对鳌江镇拆迁办主任金伟宁予以停职处理,对负责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章图早予以开除。另外,对责任主体鳌江镇人民政府、温州汇中建设有限公司分别处以20万元、50万元罚款。并要求做好被毁文物的原址重建工作。

 

  思考


  “三改一拆”之下


  文化遗产如何保护?

 

  根据市文物局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文保单位85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保单位29处,省级文保单位114处,市、县级文保单位712处。除此之外,我市另有文物保护点859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8168处。

 

  “三改一拆”之下,文化遗产该如何保护?去年8月,我市在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紧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保护特色风貌,延续历史文脉。《通知》明确提出对文保单位、文保点依法实施保护,还要求对具有一定价值却未被列入文保名录的传统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古树名木进行调查评估,由属地政府确定保护方案予以落实。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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