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派布袋戏_非物质文化遗产_传统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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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ⅳ-10 所属地区 福建·泉州·晋江市

 

  遗产级别 省级 遗产类别 传统戏剧

 

  申报人/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 申报日期 2006

 

  南派布袋戏,指泉州地区掌中木偶戏,以泉腔演唱,有别于唱北调的漳州北派布袋戏。掌中木偶戏称为“布袋戏”的缘由主要有二点:一是掌中偶人的形象构造必有个布内套(俗称“人仔腹”),以布内套连缀头部及四肢,外加套戏服;演员的手掌即活动在布内套中,巧妙地在布内套为偶人做各种身段动作;二是掌中戏班的全部行头用一口袋子就能装下,不用戏箱,便于流动演出,故被称为“布袋戏”,俗称为“掌中傀儡”、“手套式木偶”,其班社称“掌中班”。1951年7月,闽南布袋戏定名为掌中木偶戏,是我国木偶戏中的稀有剧种。

 

  南派布袋戏流行于闽南地区,其源头可追溯到晋代《拾遗记》及五代《化书》、南宋《巳末元日》中的史料记载。明中叶至清末,是南派布袋戏兴起与发展时期,民间传说和《台湾通志》称,布袋戏兴起于明嘉靖间(1522―1566年),创始人为后来被誉为“戏状元”的梁炳麟。清乾隆《晋江县志》卷七十二“风俗志”载:“木头戏,俗名傀儡,近复有掌中弄巧,俗名布袋戏。”清中末叶,晋江等地的布袋戏演出兴盛,并传至台湾。《中国木偶艺术》一书记载:“清代乾隆中叶,台湾布袋戏由福建泉州传入” .清末民初,泉属各县一些著名的布袋戏班社纷纷兴起,如清同治、光绪年间的闽南“五虎班”。民国时期,安溪、惠安等地的布袋戏班几乎遍及全县。但至建国前夕,由于经济衰退,泉属诸县的布袋戏班社处境维艰。

 

  新中国建立后,南派布袋戏获得了新生。20世纪五十年代,晋江等县组织挖掘、记录了200多个布袋戏剧目和音乐曲牌。南派布袋戏具有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特点,地域文化特征明显,其艺术风格独特,行当角色分工细致,木偶头雕刻形神兼备,表演细腻,动作传神,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晋江市掌中木偶戏剧团建立50多年来,多次晋京演出、参加戏剧赛事和国际木偶节,剧目《白龙公主》、《五里长虹》等并获得省级、国家级的奖誉。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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