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头花鼓戏_非物质文化遗产_传统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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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ⅳ-34 所属地区 山东·济宁·邹城市

 

  遗产级别 市级 遗产类别 传统戏剧

 

  申报人/单位 邹城市 申报日期 2006

 

  花鼓戏的主要伴奏乐器是一面小鼓,在表演时,因击鼓的花点较多而得名“花鼓戏”。山东省邹城市的花鼓戏兴起于明朝嘉靖年间,已有400余年的历史。传至邹城山头村也已近150年。

 

  山头花鼓戏最早是艺人们用来上门乞讨的。演唱者自敲自唱,二人一组。装扮极其简单,女角(多由男性扮演)额头顶一彩球,上穿女花褂,下穿皱褶裙,脚穿花鞋,男角身侧挎鼓,二人对唱。后来,艺人们打围鼓、赶集、赶庙会、打地摊演唱。随着社会发展,艺人们受到豫剧、梆子等其他剧种的影响而对花鼓戏进行了革新,演员只负责演唱,由专门的鼓乐手击鼓敲锣,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演出专用的服饰,变得更加专业。乐器使用了梆子、锣、镲等,唱腔也扩充学习了其他剧种的娃娃、序子、随哭腔等,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但原有的原板、快板仍占主要地位。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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