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县独杆轿_非物质文化遗产_传统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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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ⅳ-46 所属地区 山东·枣庄·峄城区

 

  遗产级别 市级 遗产类别 传统戏剧

 

  申报人/单位 峄城区 申报日期 2006

 

  峄县(独杆)轿流行于鲁南地区,发源于枣庄市峄城区。以峄城区为中心,流传周边的台儿庄区、薛城区、枣庄市区、滕州市、徐州市贾汪区、微山湖东韩庄镇、利国驿、临沂市苍山县及兰陵、向城等地区。

 

  独杆轿是秧歌、竹马、狮子龙舞、高跷、花船等民间游艺活动中的一个艺术品种,据《峄县志》记载:“秧歌、竹马……唐代尤盛,历代沿而为之……”。到了清代“乾隆盛世”把这项活动称为“社火”。“社火”活动队伍,从腊月底“踩街亮相”和“打春牛”、“祭三坛”、“元霄灯会”等春节联欢形成一体的系列化民间文艺活动。特别是张玉树任峄县知县期间,把民间文艺活动推向高潮。张玉树十年清知县(公元1775年―1785年),一片赞扬声,他为政清廉,政绩卓著,为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峄县志》称他“待士民如师友,视峄如家……期间,民大和。”“张青天”的美誉在民间有口皆碑。当时,峄县城内的文人、商人和民间艺人出于对张玉树的崇敬,即景生情,集体创作,排演了颂扬清官的独杆轿这种艺术表演节目,纳入秧歌、竹马、狮子龙灯的队伍活动中,大年初一,独杆轿随同队伍到县衙门给县官拜年。张玉树率领全家给百姓拜年,并端着糖果、花生、瓜子、烟酒茶水热情接待。独杆轿从此流传下来。朝廷命官“与民同乐”,集体大拜年的风俗,从张玉树开始在峄县地区延续下来。清末军阀混战、抗日战争时期,民间艺术活动断断续续。共和国建立后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随着秧歌竹马、狮子龙灯的抬头,独杆轿再度露面,十年文革,民间艺术又跌入低谷。1984年,在峄城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镇文化站和北关工农街、西关徐楼村干部群众,恢复了民间传统艺术,在老艺人的帮助下,峄县清官独杆轿又和观众见面。之后,一直保留下来,成为峄城区的“看家戏”。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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