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朝鲜族农乐舞_非物质文化遗产_民间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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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ⅲ―24 所属地区 辽宁·本溪

 

  遗产级别 省级 遗产类别 民间舞蹈

 

  申报人/单位 辽宁省本溪市 申报日期 2006

 

  “农乐舞”俗称“农乐”,流传于吉林、黑龙江、辽宁等朝鲜族聚居区。其历史可追溯到古朝鲜时代春播秋收时的祭天仪式中的“踩地神”。“农乐舞”是一种融音乐、舞蹈、演唱为一体综合性的民族民间艺术。创始于农业劳作,并具有古代祭祀成分的朝鲜族代表性民间传统活动“农乐舞”,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舞蹈和哑剧形式进行情节性的演出;而另一种,是在新年伊始和欢庆丰收时节,以热烈而丰富的传统舞蹈为内容所进行的群众性表演活动。“农乐舞”的表演共包括十二部分。有青年男子表演的“小鼓舞”,舞童表演的“叠罗汉”,多人表演的传统“扁鼓舞”,男女都可表演的“长鼓舞”,多人持大型花扇表演的源于古代“巫舞”的“扇舞”,假形舞蹈“鹤舞”,以及最后压阵的男子“象帽舞”。象帽舞向来是令人瞩目和兴奋激动的舞蹈,男青年舞者头部甩动长达20米彩带的高难技巧,令人目不暇接,成为“农乐舞”最突出的标志之一。

 

  流传于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的朝鲜族乞粒舞有悠久的历史,它源于祈求农业丰收的民俗活动,原是农乐舞的一种,随着时代发展,逐渐形成融自娱性和表演性为一体的舞蹈。乞粒舞有着相对稳定的传统程式,但又不受传统程式的限制,表演者可以根据现场情绪起舞,整个舞蹈具有很强的即兴性。当表演者情绪高涨时,大家各显神通,男性晃动象帽,使顶端长缨飞旋,划出美丽的弧线;姑娘边敲击长鼓边快速旋转,以形体的动感和美感传情达意;老年的扮演者不仅注重舞之韵味,而且注重姿态,动作变化繁多,能通过即兴表演将心底的欢悦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乞粒舞参与人员多,影响广泛,是朝鲜族农民群体舞蹈的典型代表。

 

  乞粒舞主要在朝鲜族的重大节日或大型活动中演出,如作周(一周岁生日)、回甲(六十大寿)、回婚(结婚60周年纪念日)或婚礼、店铺开张、建造和修缮庙宇时,村里老人都会牵头,组织歌舞表演。乞粒舞多通过家族传承。

 

  乞粒农乐舞,同用于祈神的“踩地神”农乐舞和用于自娱的农乐舞相比较,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它具有鲜明的表演性,是供人观赏的农乐舞形态。其舞蹈形态复杂,动作洗练,技艺高超,因此在朝鲜族舞蹈中享有独特地位。但是,这种古老艺术由于受到现代文明的猛烈冲击和老艺人相继离世的影响,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亟待抢救和保护。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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