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象_非物质文化遗产_民间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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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ⅲ-13 所属地区 湖北·襄樊·宜城市

 

  遗产级别 省级 遗产类别 民间舞蹈

 

  申报人/单位 宜城市 申报日期 2007

 

  “赶象”,又名“大象舞”,是一种载歌载舞的广场民间艺术。

 

  据清朝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编修的《宜城县志》记载,最迟在清朝的后期,“赶象”舞蹈就盛行在宜城汉水以东的低山丘陵地区。然而根据当地有关“赶象”舞起源的传说,该舞形成的历史应上推至春秋晚期。

 

  传说春秋晚期,南方某诸侯小国国王派遣了几位使臣赶着大象,驮着珊瑚、珍珠、宝石等贡品,前往楚国国都(今宜城市南7.5公里处的楚皇城古城址)觐见楚昭王。当他们行至今宜城境内的汉水东岸一个叫十里坪(今象鼻山)的地方时,天色已晚,不能渡汉水,便在此住下休息。不料一早醒来,使臣们发现大象连同所驮之物不知去向,杳无踪影。如此一来,吓的使臣们大惊失色,连忙在十里坪一带寻找。一连找了好几天,仍一无所获,导致使臣们忧思成疾,终日颠狂,即便在寻找大象的路上也不停地学着大象的动作。即使这样,使臣们仍然没有找着大象的踪迹。又过了几天后的一天清早,使臣们醒来后睁开双眼感觉到他们所在的十里坪突然发生了变化。原来是一夜之间,十里坪竟变成了一座酷似大象的山。他们认为这座山就是他们失踪的大象变成的。于是便惊喜若狂,奔走相告,呼唤四乡里的百姓前来观看。使臣们告诉观看的百姓,说这座山就是我们失踪的大象变的,这是天意。至此,十里坪便更名为象鼻山。

 

  大象失踪的原因找到了,它变成了山。但使臣们的出使任务却还没有完成。为了不辱使命,使臣们便想办法找当地百姓要来竹子和布匹编制成大象的头和象身子的外皮,一路由两个人披戴,装扮成大象西渡汉水,来到楚国国都,向楚昭王禀告了他们一路的经历和大象与贡品失踪的情景,并摹仿大象的姿态、动作表演了象舞。如此一来,乐得楚国满朝文武无不拍手叫好。楚昭王不仅没有责怪使臣们,还当即传旨,号令楚国上下皆习象舞。从此,象舞便在今宜城境内流传开来。

 

  1989年,考古人员在汉水东岸的宜城流水镇黄冲村出土了一件亚洲象牙的化石。据湖北省从事旧石器时代考古的专家鉴定此化石距今大约有10万年左右。可见,早在距今约10万年前,今宜城市一带是有大象的生存繁衍。

 

  《国语?楚语上》中有“巴浦之犀、嫠、兕、象,其可尽乎”的记载。由此透露出了在春秋战国时期,长江中游曾是多象之地的信息。联系到《山海经?中山经》“岷山,江水出焉……其兽多犀、象,《山海经?海内南经》“巴蛇食象”和《楚辞?天问》“有蛇吞象,厥大何如?”的记载,具体解释尽管有所不同,但大范围内的地理环境应是一致的,即古代的江淮流域和四川盆地都曾是产象之地。这也证明古代宜城是产象的。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楚昭王十一年,即公元前506年冬,逃到吴国去的楚国将军伍子胥为报楚王的杀父杀兄之仇,带领吴、蔡、唐三国组成的联军攻打楚国。三国联军很快就攻打到楚国郢都(今宜城的楚皇城古城址)城下,楚昭王带着妹妹季芊和随侍畀我、 尹固逃出了郢都。正当他们一行涉渡睢水(今宜城境内的蛮河)时,眼看联军就要追赶上来,楚昭王就命 尹固在象的尾巴上拴上点燃的火把,然后再驱赶象群奔向联军的阵营,使联军大乱,楚昭王赢得了出逃的时间,最后逃到了汉水以东的随国(今随州市)。用大象作战,它充分说明象的数量不少,应是数以十计,甚至是百计,而且还需不断地补充象源,进而证明,象不应是外地所贡之物,或是从外地引进之物,应是当地所产之物。

 

  大象成为战象,这在将战争与祭祀视为国之大事的春秋战国时期,其必定会受到人们的尊崇和喜爱。由此可以想象,当时的人们对大象是何等的尊崇和喜爱了,他们在一定的场合下模仿大象的姿态,表现大象的雄状和憨态可掬,与大象在一起表演娱乐,应是顺理成章的事。至于这种娱乐表演是如何流入民间,成为广场艺术,虽然没有确切的记载,也无据可考。但我们推测可能是因“象”与“祥”谐音,“象”便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崇拜的“吉祥”之物,它寄托着人们对“吉祥如意”的日子的向往和追求。因此,跳象舞便是人们对这种向往和追求的真实情感的流露。

 

  赶象舞最初由四个男子表演,即一人牵象,一人赶象,两人扮象。牵象与赶象都扮成外国使臣模样。到了清代,增加两人扮成金童玉女,各持一杆灯笼。道具也有了新的发展,用竹篾、布制成象头,用空心竹管制成象的鼻子,并在竹管内插进一根用布条和棉花缠成疙瘩的木棒,舞时抽动木棒便吸水,推动木棒便可喷水(现又改用橡皮管或塑料管)。每当新春佳节到来和喜庆活动、丰收之后,乡间就表演赶象舞,表演者走村串户,沿途爆竹不绝。每到一家门前,这家人便拎出一桶水让大象把水吸足了,然后朝观看的人群喷出,这意味着喷洒吉祥。

 

  赶象舞的舞蹈主要是模拟大象的神态动作。以“象摆鼻”、“象走步”、“顺抬腿”等动作贯穿始终,构成它刚健有力、诙谐可爱的风格。金童玉女手持灯笼以圆场、造型为主,伴以辅助性动作。

 

  近些年来,宜城市花鼓戏剧团将赶象舞搬上了舞台,并于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在襄樊市举办的舞龙舞狮大赛暨民间艺术展演上进行了表演,分别获得优秀奖和一等奖。

 

  赶象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名录。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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