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社火_非物质文化遗产_民间舞蹈
遗产编号 ⅲ-23 所属地区 辽宁·本溪
遗产级别 省级 遗产类别 民间舞蹈
申报人/单位 本溪市 申报日期 2006
本溪“社火”是一种古老的民间舞蹈。因表演者手中以十八般兵器为道具,捉对厮杀,故名“武秧歌”,也称“武社火”。武秧歌和“走社火”中的“地摊社火”十分相似,艺人从京剧表演中吸收了许多内容。故事丰富,情节复杂,动作也由最初的胜式和败式,发展为成套动作。在表演程序上,也受到本地区民俗习惯的影响。
本溪社火是本溪满族自治县的百姓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 2006 年,本溪社火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社火源于对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神。远古的先民们在对土地与火的崇拜过程中,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人们后来又赋予它祛瘟压邪、纳福求祥的含义,使祭祀“社火”的仪式逐渐增加了娱人的成分。社火表演是有角色的,而角色则是由人化妆而扮演的。汉唐以后,逐渐成为春节期间民间自娱自乐的民俗文化活动。本溪社火原是从中原地区传入的,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现已成为中原文化同东北文化,汉民族同辽东各少数民族相互交流、相互融合的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璀璨一脉,成为本溪人喜爱的民俗文化艺术。
本溪社火属于“武技类”,因此也称“武社火”,当地俗称“武秧歌”。本溪社火类似于京剧中的武打戏,社火在出场时通常先排兵布阵,前面有将,后面有兵卒,呈现出古老战场的气势。本溪社火表演的一招一式,套路清晰 ,节奏急促,动作准确,使观众目不暇接。本溪社火的代表节目有“百草山”、“凤鸣关”等,各项保护计划正在制定和实施之中。
责任编辑:小萌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