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跳花棚_非物质文化遗产_民间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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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ⅲ-15 所属地区 广东·茂名·化州市

 

  遗产级别 省级 遗产类别 民间舞蹈

 

  申报人/单位 广东省化州市 申报日期 2006

 

  跳花棚俗称“跳傩”,明朝末年随福建福州府蒲昌县珠机巷大井头村民迁居化州时传入。据考证,“傩”源于原始社会图腾崇拜的祭祀仪式,以戴木制面具为特征,先有傩舞后有傩戏。经不断的改良及提炼,与当地习俗相结合,形成具有古朴浓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民俗舞蹈,数百年经久不衰,一直流传至今。

 

  所跳花棚,乃用竹子稻草在田头村边搭建之草棚,挂上大红灯笼及鲜花,演员少则十多人多至百人,饰以“七十二贤”及各种花草。跳棚舞有固定的演唱台本,分为接神、安座、开棚门、小孩儿、秀才、后生唱歌、锄田等18场,内容多为农事耕耘、男女情感、生活趣谈,旨在驱邪除恶,祈求风调雨顺、物富民安、五谷丰登。

 

  每年秋收过后,化州官桥中火嶂一带村民,在村边田头搭起草棚,跳起原始粗犷的民俗舞“跳花棚”。表演者穿着古代服装,戴着怪异面具,手持斧头、镰刀、锄头等道具,在锣鼓号角伴奏下,边唱边舞,抒发“驱邪除恶,物阜民安”的喜悦心情。每到“跳花棚”表演的日子,都会吸引四邻八乡的人扶老携幼前来观看,盛况空前。“秋光好,跳棚舞,庆丰收,邪恶无。”这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化州“跳棚舞”进入全盛时期的写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农村的文化生活呈多元化,化州“跳花棚”一枝独秀的风光不再,到上世纪90年代日渐式微,曾一度濒临失传,如今在当地文化部门的重视之下,才化险为夷。

 

  跳花棚反映了农耕文化形成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是研究当时当地社会和生产力发展情况的一个重要历史物证,是研究民俗文化、宗教信仰的宝贵资料。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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