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陶瓷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2017-05-02 22:51:13 来源:国家文物局 已浏览次
办人函〔2017〕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陶瓷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水平,我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举办“2017年度陶瓷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7日-6月30日。5月17日报到,6月30日疏散。
报到地点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并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转至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
二、招生条件
(一)全国考古、文物保护、博物馆等文博机构从事陶瓷器保护修复相关专业人员;
(二)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相关专业培训经历或五年以上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经验;
(四)具有文物保护或美术、历史、化学相关专业知识;
(五)每省限报1人,择优录取。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针对陶瓷器文物的保护修复技术,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高文物保护修复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养,进一步促进陶瓷文物保护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四、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我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及异地教学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报名人员须于4月24日8时至5月3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 ),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请“金鼎工程”联络员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遴选学员,于5月8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
(二)录取:5月11日前,中国文化遗产将通知录取学员(网络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
(三)技术支持: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程海军。
(四)其他。录取学员须在5月17日报到时将一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培训会务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马菁毓
电 话:010-84842221转2312 18600703210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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