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遗产保护利用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国家文物局于4月27日在北京组织召开儒学遗产保护利用专题研讨会,研究“十三五”期间儒学遗产保护利用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宣部、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文物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会议代表听取了曲阜市文物局关于国家文物局委托其承担的儒学遗产保护利用状况调研和规划纲要的汇报,一致认为儒学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有利于贯彻落实两办《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儒学遗产在涵养社会道德品质、构建社会和谐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议国家文物局尽快启动儒学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并对加强儒学遗产的研究、保护、利用、宣传和申遗工作,吸收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元素,抓住重要工作节点,重视发挥社会效益,体现地方特色,调动各地和社会各界的保护积极性,丰富旅游和相关文化产品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宋新潮在总结讲话中表示,要高度认识做好儒学遗产保护的意义。儒学遗产是中华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构成主体。各级文物部门要以对国家和民族负责的精神做好儒学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要认真研究、分析儒学遗产的价值,突出其文化特色和地方特色。加强儒学遗产的开放、利用,健全相关的服务体系,使之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教育,既能接地气,又体现出时代精神。下一步还要继续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完善规划纲要,做好顶层设计。二是抓好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彰显传统文化价值。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做好抢救性保护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已开放单位的展示提升。三是启动遗产线路、研学游、展示提升、国学讲堂等一批示范性项目,指导各地做好文庙、书院申遗研究工作。四是加强部门协作,立足国家战略,成立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共同参与的项目实施协调小组,切实将文化遗产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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