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现清代“村规民约”石碑 已就地保护
北襄阳市襄州区民政部门开展地名普查时,在该区黄集镇毛岗村发现一块清光绪年间的“村规民约”碑。记者3月24日从当地获悉,此碑为研究鄂西北地区乡风民俗提供了重要史料,已在该村进行就地保护。
石碑发现者、毛岗村三组村民张爱虎介绍,上世纪八十年代,该村二组在开挖堰塘时,拆掉了一条小石板桥。当时他家正在盖院子,便把石板桥上废弃的几块青石板拉了回去。在清理石板时,他发现其中一块石板上刻有很多繁体字,他不认识那些字但觉得会有一定价值,便把石板保护了下来。今年2月,襄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在该村进行地名普查时获悉此事,现场查看后发现这是一块“村规民约”碑。
该碑为青石质,长方体,高1.5米、宽0.6米、厚0.2米,名为“遵示勒石”。立碑时间为光绪五年,即1879年。碑文记述的是毛岗村(当时村名为“茂五冈”村)王心印、尹贵头、姜魁先、王道礼、李克国等村民向上级反映,该村历来民风淳厚,耕读传家,但近来有不法之徒欲为非作歹。为了正风气、安民心,经“钦加同知衔准补石首县调署襄阳县正堂加二级高”同意,立下“村规民约”碑,奉劝不法之徒驱除恶念,各安本分。如有不听劝告者,将按所犯约定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书写碑文的是当地贡生尹相汤。
该“村规民约”共有9条,涉及民众生产生活、乡风民俗等方面,主要有不准散养家畜践踏庄稼,不准开设赌坊引诱良善子弟,不准以寻草之名偷割青苗,不准以捡麦穗稻穗之名偷割庄稼等。同时,还提倡见义勇为,积极举报,对见到别人偷割庄稼而不举报者要一同受罚。
襄阳市博物馆副研究馆员张靖称,这块碑碑文完整、字迹清楚,对于研究清代末期襄阳社会现实和治安形势、封建社会末期的社会现状具有重要价值。同时,9条“村规民约”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很接地气,对推进当前开展的家风家规族训教育活动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