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文物局提前介入文物调查与勘探 有效保护文物资源
为了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大局,避免因工作滞后而带来被动,更好的处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在与市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号)文件要求,汝州市文物局大胆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改变工作方法,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信息互报工作机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前和规划建设部门放线后,提前介入进行文物调查和文物勘探,全面了解掌握建设用地规范内地下遗迹分布情况,确保地下文物安全和保障工程建设进度,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大局。
提前介入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和规划部门土地放线后,完成前期的文物调查和文物勘探工作,根据调查、勘探结果分类处置:
一、未发现文物时,按正常程序为建设单位提供“净地”。
二、发现文物埋藏时,需要进行考古发掘的,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发掘、及时处置,为落实“净地”供应提供可靠保障。
三、发现价值较大、重大文物时,及时将数据上报省文物局及市委、市政府,并与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进行充分对接,提供考古发掘资料,对该用地重新进行规划调整,建议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融入文物保护和文物价值相协调的文化元素,为城市增加文化亮点,力求做到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前,完成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保护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落实“净地”供应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科学规划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优化招商引资及发展服务环境,有效保护利用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文物资源等都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减少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加快项目建设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汝州市文物局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密切配合协作,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把国有建设出让(划拨)用地提前开展文物工作的政策落到实处,大力支持服务全市项目建设,助推全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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