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启动“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
2016-11-12 18:17:40 来源:佳木斯日报 已浏览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文物局、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的部署。11月9日,市文广新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暨全市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工作会。
会上,传达了国家文物局、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精神,宣读了我省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通报,下发了佳木斯市《关于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佳木斯为期两年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肃查处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纠正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落实保护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法人违法案件高发态势,切实提升文物工作法治化水平。
会议要求全市文物工作者以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建筑被拆毁案为鉴,加大宣传力度,向各县(市)区主管领导汇报,促使县(市)区政府履行文物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会议强调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措施,拿出办法,全面排查整改文物安全隐患,加大文物保护和文物执法力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佳木斯文物安全。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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