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将获中国官方更多支持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

  11月3日,中国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在“首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上指出,文物的保护利用之路需要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开拓,国家文物局亦将为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政策支持。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在主旨演讲中剖析了当前文物保护的现状和原因。他说,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不仅是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而且具有可行性。“我国文物资源的结构是正金字塔形,而文物管理队伍的结构是倒金字塔形。社会组织因其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发挥政府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

  励小捷指出,社会组织突出的特点是非政府和非营利,这决定了其在参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既可承接政府扩散的一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可代表公众对政府文保政策提出意见、加以监督。他认为文物保护的社会组织可以从参与保护维修、参与监督管理、参与宣传普及以及参与制度设计四方面发挥作用。

  顾玉才表示,国家文物局始终把社会力量看作文物保护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国家文物局将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的法律建设,在文物保护维修、博物馆建设、购买社会服务等方面,为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政策支持。他认为,文物保护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符合国情,文物的保护利用之路需要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开拓。

  事实上,近年来各种社会组织在文物保护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如“长城小站”发起“人人能为长城做的五件事”倡议、苏州古城拍摄记录志愿者协会、北京大学文物爱好者协会等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等在监管和普及方面都引起了较大社会反响。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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