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潞简王墓碑刻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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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潞简王墓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北郊十三公里处,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明代亲王陵墓,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潞简王朱翊鏐系明神宗的唯一同母胞弟,万历十七年就藩河南卫辉府,万历四十二年去世,次年葬于新乡。在潞王陵碑刻中,现存有八通祭碑,另外两通已毁,仅有碑趺尚存。这些祭碑均为龙首方趺,列于享殿东、西两侧的祭碑较为高大,通高5.5 米,分别是明神宗所立和东宫所立;其他祭碑则平行排列于享殿前,通高3.83 米,配有1.2 米高青石精雕而成的屋脊式碑楼。在我国文博考古界,碑碣始终是历史研究论证的主要内容之一,然而祭碑作为其中之一种,由于所涉及的多是帝王将相、名门大家,其碑文内容不免流陷于歌功颂德、推崇奉承的言辞之中,所以长期以来,给诸多的专家学者及界内人士形成了虚溢浮华、修饰造作的印象,从而忽略了其应有的历史价值。纵观潞简王墓的碑刻,也不例外,大体上沿袭了此类碑碣所共有的格式和文笔,但是通过较为深入的研究,笔者发现这些碑文对明代历史典故、规章制度的补证裨益良多。下面仅举其主要者,简述一二。

 

  一、明神宗御祭碑

 

  该碑位于潞简王墓享殿拜台东侧15.8 米处,其碑阳刻曰:“维万历四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皇帝遣伏羌伯毛国器,行人司行人邓秉修,赐祭潞王文曰:惟王国之懿亲,屏翰是赖。宜膺备嘏,胡遽长终?讣音来闻,良切伤悼。特兹遣祭,用表亲情。仍命有司,为茔葬域。灵其如在,尚克歆承。”这通祭碑是其兄神宗遣使前来吊唁潞王的祭文。这篇祭文是在潞王去世两个多月后所作,距潞王下葬尚有一年有余。由此可以推断应是在卫辉潞王府祭奠之文,然后镌刻于石碑之上,树立于潞简王墓陵园。神宗派遣伏羌伯毛国器为钦差大使前来祭祀潞王,其规格显然高于《明实录》中所定的礼制,其爱弟之情可见一斑。

 

  在潞简王墓的祭碑中,有四通祭碑均提到了伏羌伯毛国器,依据这些碑文记述,伏羌伯毛国器是万历皇帝派遣来祭祀潞王的钦差正使。关于毛国器的生平事迹,还需从伏羌伯世系说起,根据《明史·毛忠传》记载:始封伏羌伯者,毛忠也,其祖先是我国西北的少数民族,自洪武初归顺以来,以骁勇善战著称,正统十年,英宗以其累世殉国,始赐姓以旌之。正统十三年,又立战功。复赐名曰忠。毛忠同其祖父一样,血洒疆场,卒没之时,“西陲人吊哭者相望于道”。其孙毛锐在成化五年袭爵,至嘉靖年间,锐子毛江和毛汉兄弟又先后承袭,其后云:“(汉)从子桓嗣。卒,子登嗣,万历中,掌中军府事垂二十年。又再传而明亡”。《明史·毛忠传》之叙伏羌伯世系,至万历年间的毛登而止,并没有提及潞简王墓祭碑所记的毛国器。而据《明史·功臣世表》记述:“自登至承祚,世系无考”。由《明史》传、表来看,伏羌伯世系自万历二十年毛登去世之后,至崇祯四年毛承祚袭爵之前,约四十年实“世系无考”。而潞简王墓祭碑所言及的伏羌伯毛国器,从时间上而言,正是《明史》传、表所阙的年代。根据《明实录》记载:“万历二十四年九月丙午,伏羌伯毛国辅卒。弟毛国器奏袭爵,章下吏部”。有关伏羌伯毛国器,该书还记载了其一祀泰陵、一祭皇陵、一摄祭九陵国器的事迹,说明毛国器袭封伏羌伯应当是在万历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之间。关于《明史》传、表所阙伏羌伯世系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万历二十年毛登去世之后,毛国辅、毛国器兄弟曾先后袭封,可以明确地延续到万历四十三年。唯一遗憾的是毛国器卒于何时,《明实录》并无记载,那么在万历四十三年至崇祯七年毛承祚袭爵之前的十余年间,是否还有毛氏子孙承袭,则不得而知。然而可以肯定毛国器乃万历后期(甚至更长)伏羌伯世系中人,是不容置疑的。潞简王墓祭碑群,用有力的实物佐证,印证了《明实录》所记确凿可信的同时,也填补了《明史》传、表之缺遗。

 

  二、明熹宗御祭碑该

 

  碑位列潞简王墓祭碑群第三,其碑阳刻曰:“维天启七年丁卯七月乙丑朔越十一日乙亥,皇帝遣承奉正宁济时,赐祭潞王生母次妃杨氏文曰:惟尔毓德名门,傧于藩服,终温且惠,宜寿而康,胡遽弃捐,殊深悯悼,如仪遣祭,尚克歆承。”关于明代藩王墓葬规制的问题,根据《明会典》的规定,能够与亲王合葬仅有正妃一人而已。至于其他妃子,仅可“附葬其傍”。从现存于全国各地的明代藩王陵墓来看,亦大多数与这一规制相符,由潞王墓的此通祭碑来看,其次妃杨氏是与潞王合葬一处,这显然是与《明会典》相违背的。在现存的明代藩王陵墓中,次妃与亲王合葬之例,仅有位于江西南城的益藩陵寝出现过:益藩经历了五代六王,其中益庄王墓乃是与其正妃王氏、次妃万氏的合葬墓;益宣王墓亦是与其正妃李氏、次妃孙氏的合葬墓。益藩二王的墓葬所反映的或许应当是这一规制的个例,同时也印证了潞王墓此通祭碑所提供的亲王与次妃合葬的情况,虽然与典制不符,但是在明代藩王陵墓中又是确实存在的事实。盖或继承王位者是庶子,则其生母允许与先王合葬?总而言之,潞王墓的熹宗祭碑,不仅为解决其地宫墓葬人数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参考,也为深入研究明代藩王陵寝制度的沿革发展,给予了更多的启发。

 

  三、明朝福王朱常洵祭碑

 

  该碑位列潞简王墓祭碑群第五,其碑阳刻曰:“维万历四十二年岁次甲寅六月戊申朔越二十七日,孝侄福王常洵谨遣典服正郑进寿,致祭于尊叔父潞殿下灵前曰:道经卫辉,得睹尊颜,拜别之国,恋心悬悬。睽违未几,□变忽传,始则惊疑震悼,继则踊动泪涟。伏惟尊叔父殿下德高嵩岳,泽沛潞川,宜享千春,抚国四诞。何厌下土,遽宾遐天。仰思追慕,涕泗如泉。洁荐蘩藻,用表诚虔。呜呼!尚飨。”朱常洵乃神宗之爱子,故而碑文自称曰“孝侄”,称潞王曰“尊叔父”。由此碑文可知,福王曾在之国途中,路经卫辉之时,得以与潞王相见,以尽叔侄之情。明代自建立之初就采取了一系列的削藩措施,矫正洪武时期亲王军政大权过重的弊病,但至其中后期,渐成矫枉过正之势。此通祭碑所言的潞、福二王的相见,似乎违反了典制。在其祭碑群中,还有一通祭碑,同样提及了潞、福二王相见之事。又据《明会典》记载:“天顺五年奏准:凡王从旧王府城外经过,许出相见,随即回府。若不从城外经过者,不许。”因为福王就藩洛阳,途经卫辉,故而遂有潞、福二王的相见,其实是允许的。

 

  总之,潞简王墓碑刻对明代历史典故、规章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补充,值得关注和探讨。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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