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野长城被抹平”揭了文物修复中的“短”

  孟姜女千里寻夫,哭倒长城骂倒秦。在民间的口口相传里,弱女子风骨凛然。今天,又有一段关于长城的“公案”——虽然此长城非彼长城,虽然保护还是毁灭的疑问里真相扑朔迷离,但公众依然要问:用国家1000多万元的补贴资金,修来修去就干了个“抹平”的活计?

  在郭德纲师徒相互“手撕”的时候,很多人似乎是“吃瓜的”,但在辽宁绥中县锥子山明代长城的“修复”事件中,公众对真相的追逐,让问题的“皮”一层层被扒下来。正是这样的执著,让相关部门面对拷问时左支右绌、窘态毕露,给了公众窥探真相的更多机会。“剧情”可以不断反转,但结果只有一个。

  翻脸比翻书还快,这恐怕是公众对“剧情”的直接感受。地方主管部门先是口口声声表示修缮方案“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复”,还有什么“三七灰土”、“三五年还原”等技术类的说辞,调查部门最初的结果也是“维修工程技术上没有问题”,但《新京报》26日报道,“涉嫌违规使用水泥”、“施工用新图纸未审批”等不断挖出的问题,让“修复事件”在继续发酵。

  《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国家文物局制定的《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长城保护维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这些要求,对以文物保护为己任的工作者来说,不会不熟悉,不能不践行。

  但事实并非如此。复杂的文物保护成了拙劣的修补,青砖变成“三七灰土”,并且涉嫌违规使用水泥……这些破坏性的做法,让“不改变原状”成为空谈。辽宁省文物局局长以“我不是技术人员,也不是岗位工人,跟我没有关系,你问我的东西我都说不来”搪塞记者的提问,更让多少文物保护的“豪言壮语”黯然失色。

  真相不会自动浮出水面,很多时候是被“逼”出来的。在迷雾重重中,我们看到了职业操守的式微,看到了权力在有法不依的时候是多么的任性和功利!从施工到监管,从方案审核到指导监管,责任被“风化”,一块块地剥落,斑驳得有些丑陋。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文物保护也不仅仅是资金的问题,“最美野长城被抹平”的事件说明,要防止保护中的破坏,尤其要提防那些拿着补贴资金不负责任、对“历史”任意涂抹打扮的荒唐行为。

  真相往往在不哗众取宠的人手里。在喧嚣的自媒体时代,我们愈发需要调查的力量。文物修复中的“水”有多深?借“野长城”修复的乱象这个冰山一角,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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