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长城被“抹平” 文保部门难辞其咎
2016-09-22 12:35:41 作者:王晓璇 来源:长江网 已浏览次
被誉为“最美野长城”的辽宁绥中小河口长城,虽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地处深山而鲜有人知。但近段时间,由于一组照片在网络上的出现,小河口长城被公众所知。(9月21日 新京报)
以前,绥中小河口长城因地处深山鲜有人知,如今,它因被抢修保护成了“水泥路”而“出名”。当地文保部门的保护行动受到公众质疑,绥中县文物局回应称整个修缮过程合理合法。但在笔者看来,合理合法恐怕不是把长城变得面目全非的“保护伞”。“最美野长城”变成了“水泥路”,当地文保部门难辞其咎。
绥中县文物局“理直气壮”的原因是他们的行动经过了层层审批,合理合法,但在公众眼里,这保护的结果恐怕与破坏没什么两样。既然是对文物的保护修缮,难道不应该以保持现状、最小干预为原则吗?把长城“保护”地面目全非,它还能称之为长城吗?绥中县文物局有保护野长城的意识显然值得肯定,但他们在具体保护修缮过程中采用的方式笔者却不敢恭维。文物部门称这是专家制定的“唯一方案”,但是,这个专家也是保护长城的“唯一”专家吗?当地部门有没有想过多请几位专家共同研究保护方案呢?如今要对“水泥路”进行改善,也只能是亡羊补牢,造成的损失恐怕难以弥补了。
小河口长城保护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这对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支持。在公众的参与、监督下,相关部门、单位自然要不断提高保护文物的能力和水平。另外,随着我国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保护文物的方法和手段也越来越先进。笔者相信,在未来类似长城被“抹平”事件会越来越少。
包括长城在内的历史文物都是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它们凝结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见证了我国悠久的历史。保护文物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更是文物保护部门的义务。我们应做好文物的保管者,把它们留给后人。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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