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制度化的一种落地形式

  特殊的人文语境

  中国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社会,家是小小小小的国,国是千千万万的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在国家和社会、政府与家族、家族与族众的架构张力中,这种张力体现了社会的一种复杂性,政府的一元性和家族的多元性,家族的规范性和族众的多样性的紧张。为了化解这种紧张的发展,协调其间的种种冲突的严重性,采取了国家的社会化,并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使国家的意志,转化为社会的意志。政府包容宗族、家族,宗族、家族以及书院不断地发展壮大,宗族、家族关怀族众的利益,家族和族众的利益也能够得到保障,书院教育提高人们对中华文化儒学的认识和培养人们的道德情操,以维护国家的安定,社会的秩序。在中国广袤的地区,千万的乡村之所以能够安定团结,和谐相处,矛盾化解,社会有序,就需要沟通和弥合王权和乡权、乡权和族权之间巨大的裂缝,便出现了郡县制和乡里制。从秦到隋中叶,中央一统的统治结构,王权(皇权)通过中央—郡—县—乡—里的乡里制度和乡绅之治相结合,以控制全国,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中央一统国家实现社会动员和社会资源的供给提供保障。

  隋朝虽一度取消乡,建立保、闾、族三级基层制,唐朝仍恢复乡里制,乡村一般由当地宗族的“头人”自行管理。从王安石变法到清推行“保甲制”,基层治理出现双轨制,保甲与乡里并存。尽管中国朝代不断更替,乡绅之治到现代遭到破坏,在社会基层治理的作用与功能有所调整和削弱,但其影响始终存在,并发挥其有效性。所谓乡绅之治,大体是指以儒学价值观为核心,以儒学伦理道德为指导,以家规家训为规范,以书院的学规为原则,以乡村安居乐业为目标,不以朝代的变迁为变迁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制度化儒学,也是儒学制度化治理乡村的一种实践。它使儒学成为中国乡村公共权力结构中核心指导思想,成为制定乡规、乡约和家规、家训以及书院学规的依据,扮演着家国同构中不可或缺的交感沟通力量。

  乡绅之治的内涵和特征

  儒学之根长在农业社会的土壤上,辽阔的农村也成为其落脚立足之地。儒学之所以能够长期不衰,成为指导人们的行为原则和道德规范,是与广大农村乡绅之治和家族的家训、家规、乡训、乡规以及书院的学规分不开的。这里的“乡”,在中国传统社会,是指由各宗法血缘关系、亲情关系、伦理关系和邻里关系构成的地域性的行政单位。

  绅,《论语·卫灵公》篇记载“子张书诸绅”。邢昺疏:“正义曰:以带束腰,垂其余以为饰,谓之绅。”束带垂饰的人,中国古代称为绅。绅是有身份的绅士或士绅、或乡绅,后来称有地位、有权势的人为绅,乡绅一般来说,是有官职而致仕,或者中了科举后退居在乡的人。从乡绅的身份来看,是乡村中接受过儒家文化教育、有相当程度造诣的人士,或者称他们为知识分子。他们所拥有的道德威信、政治名望、经济力量、文化造诣,自然为民间推选为“头人”,成为乡村的治理者,维护乡村秩序的领导人。乡绅之治的特征,可以归为这么几点:

  一、乡绅是国家权力最底层的乡村之治的主体,他们不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任命的人员,而是由乡村推举或自然形成,但却担负着国家在乡村治理的负责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种情况下,皇帝的权力很难深入到乡村基层,所以过去常讲“天高皇帝远”。乡村这个治理空间由谁来填补,恰恰是乡绅之治填补了王权、政府管理的一个空缺,也可以看作是国家权力延伸的一种形式。正由于乡村皇权的空缺,给乡绅之治留下了一个治理乡村的空间。

  二、乡绅既然是有儒家文化知识之士,或者是当过官员、中过科举的士绅,他们就是乡绅之治实际的管理者、实践者和督导者、建设者。对上他们可以沟通官府,反映民意,协调官府和乡村之间的冲突,以维护乡村的稳定;对下协调乡村和乡村之间,乡村民间的矛盾,辅助行政和法律。一般的乡绅是本地本籍以至于同宗同族或相近血缘、地缘关系具有身份认同感的人。他们往往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凭借其威望和权势,取得了乡村社会的信任,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乡村组织结构中重要的环节,是家国同构的一种基本的形式,也是儒学制度化落地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乡绅是乡村的精英分子,是乡村精英文化的代表。自古以来,他们或出身于诗礼之家,或经察举和后来经过科举取得功名的才学之士,他们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承担者、传播者,特别是儒学文化的宣传者、教化者、维护者和实践者。他们往往从小就接受儒家思想的教育。《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是他们的信条,成为“礼义廉耻”“崇德尚礼”“仁义礼智信”五常的信奉者和实践者,成为乡村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儒家思想的教化者,他们把此视为自己应尽的职责或历史使命,尽管朝代的变换,像“走马灯”一样,但是乡绅从秦至近代没有根本的变化。这是由中国为农业国的小农经济的基础决定的。儒家文化思想、伦理道德、价值观念,浸润到百姓日常生活之中,成为百姓的行为指南、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的定式,融入乡村社会百姓生活的伦常当中,成为其日常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儒学摆脱了其形上学而具有世俗化。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就说过,“儒教仅仅是人间的俗人伦理”,所以“儒教适应世界及其秩序和习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乡绅是把传承儒学作为他的历史职责和使命,这些人在农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特殊作用,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四、儒家文化之所以在传承中有挫折,而千年不断,是与乡绅之治的乡绅文化盛衰相关联的。当乡绅文化由于社会的大动乱,比如说一些农民战争等等,而波及乡村的时候,乡绅文化负载者及儒学教化机制遭到破坏,儒家文化也遭到了打击或被边缘化。但乡绅之治像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种生命的力量尽管遭到了打击,但是没有中断,因此儒家文化仍然生生不息,永续发展,这是儒学制度化的一种乡村化的基本存在形式。

  五、中华民族的教育体制,除官府办的太学、州学、县学外,自孔子私人办学以来,历代在职还致仕的官员及乡绅私人办学不绝。到宋时,私人创办的书院,如雨后春笋,在广大的乡村普遍出现,成为儒学制度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仅从朱松、朱熹父子所创办的书院来看,朱熹青少年时曾先后在其父创办的云根书院、星溪书院从父学。举家居建瓯后在环溪精舍受教,后又就读于五夫里屏山书塾。“十年寂寞抱遗经”,系统接受儒家“四书五经”的教育。朱熹中举后,在任仕还致仕期间,积极从事书院教学和创办书院,先后创建寒泉精舍、云谷晦庵草堂、武夷精舍、考亭书院等,培养诸多著名学者及弟子,如蔡元定、黄榦、真德秀、詹体仁、叶味道等等。朱熹任荆湖南路安抚使至潭州,便着手振兴岳麓书院,扩大规模,并与张栻讲学于此,影响日升。朱熹知南康任上,寻访白鹿洞遗址,修复白鹿洞书院,筹措院田,修复古迹,主持教学活动,两书院采取开放学术,曾邀心体学派的陆九渊来讲学,并制定《白鹿洞书院揭示》,名声大振,与岳麓书院成为宋代四大书院之二。书院虽有兴废,但持续不衰,成为普及儒学教育,传播、培养儒学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制度化儒学的不可或缺的支柱。

  儒学与乡规、家规的价值

  儒家文化之所以生生不息、永续发展,除了乡绅之治宗族制度下的乡约、乡规、家规、家训的儒学制度化的乡村治理形式以外,另一种形式是遍布乡村书院的院规,它起着教育、规范人们思想观念、伦理道德、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的作用。中国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家庭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大国,维持大国社会的稳定、统一而不分裂,虽有中央一统的君主主政的郡县制,但当时实际是“天高皇帝远”,“皇权不下县”,广大的农村如何治理,成为很大的问题。而历代的社会动乱往往从乡村开始影响到周边乃至全国,因此乡绅之治的价值和意义就显得不可或缺和特别重要。乡绅之治又与当地的家族、宗族的族长及家规、家训相结合,成为无孔不入的儒学的治理形式。由家人族人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演辨证、尚和合的精神的宣扬,唤醒了乡人、族人的伟大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这是一种最有效的儒学制度化的乡村治理方式。

  乡绅之治的乡绅主体借着与自身相近的血缘宗族关系或地缘亲密关系,将乡绅之治渗透到宗族关系的乡规、乡约、家规、家约的家风以及学规之中。这些乡规、乡约、家规、家训、学规,无不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和核心内涵,进行儒家思想的教化,行为规范的遵守,道德情操的培育,人格理想的塑造。颜之推说,“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吾家风教,素为整密。昔在龆龀,便蒙诱诲;每从两兄,晓夕温清,规行矩步,安辞定色”(《序致》,《颜氏家训集解》)。以儒家圣贤之书为指导,教人以诚信孝悌,注重家风、家教,在年少时(小儿换牙),便蒙教诲,行止端正有规矩,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遵守礼义而不违。狄仁杰著《家范》而佚,司马光取其名,著《家范》10卷,认为“所谓治国必先齐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家范》卷1)。在“家国同构”的逻辑结构中,家与国具有相同的地位,正家是正国的基础。《四库全书总目·家范》评说,“首载《周易·家人卦辞》《大学》《孝经》《尧典》《诗》思齐篇语则,即其全书之序也。其后,自治家至乳母,凡十九篇,皆杂采史传事可为法则者。其节目备具,切于日用,简而不烦,实足为儒者治行之要”(司马光:《家范》卷首)。誉为家规、家训、家风典范和规范之作,为儒家齐家治国行为之要旨。既以其为“法则”,则必须遵行,如有违反,定受家规、家约、乡规、乡约的惩罚,成为可替代国家法律在乡村实施的补充,乡绅也可以运用此“法则”,而取得行使其惩罚权力的合法性。同时乡绅可以利用其同族同宗的社会关系,以伦理道德方式化解乡村冲突,协调矛盾,加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亲和力,以维持乡村的稳定和谐。当然,在古代也有个别乡绅成为恶势力的保护伞,在乡村为非作歹,凭借其地位和权势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无所不为。

  从文化视域来考察,乡绅文化、家族文化及书院文化,在乡绅之治的情况下是融为一体的。乡绅文化渗透到家族,家族文化成为乡绅文化的具体体现,书院文化成为乡绅文化与家族文化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三者的圆融和合,其国家社会观、伦理道德观、人生价值观,构成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乡村文化的核心灵魂。

  自古以来,“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五教是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以保养百姓。形成《吕氏乡约》“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乡绅治理的一种准则。作为家族治理与乡村治理的指导,成为乡村治理的一种重要的方式。

  孔氏衍圣公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制定颁布的《祖训箴规》曰,“今据族人等具有始终本末,请颁主训箴规。……计开:一、春秋祭祀,各随土宜,必丰必洁,必诚必敬。此报本追远之道,子孙所当知者。二、谱牒之设,正所以联同支而亲一本。务宜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雍睦一堂,方不愧为圣裔。三、崇儒重道,好礼尚德,孔门素为佩服。为子孙者勿嗜利忘义,出入衙门,有亏先德。……七、子孙出仕者,凡遇民间词讼,所犯自有虚实,务从理断而哀矜勿喜,庶不愧为良吏。八、圣裔设立族长,给予衣顶,原以总理圣谱,约束族人,务要克己秉公,庶足以为望族。…… 十、祖训家规,朝夕教训子孙,务要读书明理,显亲扬名,勿得入于流俗,甘为人下”(《孔府档案》卷14,又见孔祥林著:《曲阜孔氏家风》)。

  从孔氏祖训上看到,要慎终追远,祭祀的时候必诚必敬,继承祖宗的道德精神,敬畏祖宗的家训家规。要崇儒重道,好礼尚德,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重义轻利。为士为官,从理从公而断。子孙要读书明理,以祖训、家规、家训为遵照,教训子孙遵守。孔氏的祖训,包含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以及五常的伦理道德,体现了儒家的根本精神。

  再从张氏宗训来看,张氏宗训,原自张璁。张璁是明嘉靖初年的首辅。他同王阳明的关系比较密切,他开嘉靖、隆庆、万历改革的端绪,是明代中兴的改革家。他实行诸多改革,如严革贪污,澄清吏治;清理勋戚庄田,分别归还业主;撤除镇守太监,生民乐业;严监察制度,重法司之权等。他首倡改革祭祀孔子的制度。他曾经向嘉靖皇帝上奏《议孔子祀典第一、第二、第三》以及《先师孔子祀典或问》。他说:“臣窃惟先师孔子,有功德于天下万世,天下祀之,万世祀之,其祀典尚有未安者,不可不正。”他认为,从汉平帝追祀孔子为宣尼公、唐玄宗追祀为文宣王,宋真宗、元武宗时追祀为至圣文宣王或大成至圣文宣王等。追祀孔子为“公”“王”,都为名不正,言不顺,必须正名。孔子是万民之师,帝王之师,君之所不得而臣也。“夫孔子享祀万世,在有王道,而不再有王号也”。应称孔子为“先圣先师”,尊孔子为人道大伦。“圣人为万世道德之宗主”,“圣人,人伦之至也”。“夫孔子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实亦祀典之大者,不可不急正也”。故称孔子“至圣先师”。人们但知“称王为尊孔子,而不思使孔子僭王实诬孔子”。孔子从祀弟子,不应该用公侯伯的封号,而应该改称先贤先儒。当时世宗嘉靖皇帝就接受了张璁的奏议,尊祀孔子为“至圣先师”,后来康熙题为“万世师表”就是从这里来的。

  《张氏宗训》载:“尊卑有分,骨肉有情。内外有辨,衣冠有常。女则务织,男则力耕。学则希圣,仕则忠君。相见以礼,相约以信。相规以义,相师以善。强勿凌弱,富勿欺贫。妇勿外预,子勿耑行。毋重游侠,毋友盗贼。毋好争讼,毋习酗博。毋竟华靡,毋庸纵诬。毋伤风化,毋欺人伦。国法攸严,前训孔昭。”此宗训体现了儒家思想、道德精神、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以希圣为人生价值目标;以礼、信、义、善待人接物,为人处事;不要与人争讼、酗酒赌博、竞相华靡,有伤社会风化;要严格遵守人伦道德、国家法律、祖训家规,不得违背,否则祖宗不保佑。它是引领宗人、家族践行家规、家训,是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国家稳定的重要途径。

  白鹿洞书院在唐贞观年间李渤兄弟在此读书,南唐时为庐山国子监,宋初置书院,后废。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朱熹知南康任上,修复书院,开展教学活动和学术交流。并制定《白鹿洞书院揭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右为学之序);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右修身之要);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右处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子(右接物之要)。”朱熹之所以制定此学规,“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辞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他从书院教育目的,修身要旨,正义明道不计功利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处事接物的原则,体现儒学精神价值和道德精髓,成为宋、元、明、清各书院普遍的书院学规,遵守践行,不得违反,并影响朝鲜半岛。朝鲜李朝的伟大朱子学家李退溪创办“陶山书院”,以《白鹿洞书院学规》即《揭示》为宗旨,以五教为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伊山院规》中把《白鹿洞书院学规》具体化,“书不得出门,色不得入门,酒不得酿,刑不得用”(《伊山院规》,《增补退溪全书》)等。在韩国各地“乡校”、书院的明伦堂都挂有五教牌子,务要遵守,成为韩国儒教制度化的重要形式。中韩书院均以“四书五经”为教本,进行儒学教育。

  从《祖训箴规》《张氏宗训》和《白鹿洞书院揭示》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和道德精髓,也体现了乡村家族的精神和道德情操,以及行为原则和风格。从乡绅之治和家族家训、家规及学规,都凸显了儒学思想,使儒学思想确确实实融入农村的每个人心里,一般来说,家族聚居的地方有族长,族长也是乡绅,他们既是族规、宗训的执行者,有的也是当地书院的创办者,教化者,使儒学思想深入人心,融入人的血液,成为人类行为规范的一种不可或缺的信念。

  儒学在乡绅之治与宗族的家规、家训、乡规、乡约以及书院的学规的三大支柱上,建设了其制度化的落地形式,乡绅之治这种治理的方式,同家族、家规、学规相结合,成为乡村中儒学不衰的最重要的缘由,也成为中国人的信仰体系。中国除了神道设教以外,还有慎终追远,祖宗崇拜,中国人讲落叶归根,这是一个人死后到哪里去的终极关切问题。为什么要落叶归根?这是中国人内超越的一种信仰体系。

  我们今天也慎终追远,祭孔祭祖,以至每个家族修家谱、祭祖宗,体现了儒学具有人文性的宗教情感和敬天祭祖的信仰礼仪。是儒学制度化的落地形式。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统一而不分裂的根基所在。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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