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非物质文化遗产”需共力共为
2016-09-14 13:23:42 作者:郑 娜 来源:发展导报 已浏览次
对话嘉宾 郭玉兰
采访时间 2016年9月9日
关 键 词 互联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至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备受关注,从中央到地方为了保护、发展这些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纷纷出台诸多利好政策。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互联网手段保护、传播、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全社会来说是一个新课题,值得我们去探讨。本期,我们特邀山西省委党校省情研究所副所长郭玉兰教授,为“互联网+非物质文化遗产”把脉。
1
记 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与时俱进谋求发展。当下,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产品都把互联网当作主要的传播和销售渠道。您对这一现象有何看法呢?
郭玉兰:网上有这样一个数据,说如今有 30%左右的人是通过互联网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我们现在处在一个互联网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产品利用互联网谋求发展、传承,我觉得是件好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坚持文化自信。“互联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贯彻落实文化自信的一项具体工作。二是互联网作为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是现代信息的一个重要传播渠道和平台,各种信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都在使用这个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用这个平台就是一件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情。所以,“互联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个新课题,也是件好事。但是,对于这样的好事我们还需要辩证地来看待,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很多内容具有艺术性,为人们所喜爱,“互联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丰富了互联网的内容,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传承、发展、保护提供了便捷的方式,这是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产品都适合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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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您刚才说:“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产品都适合互联网。”我们通过调查也发现了这样的问题。那么,您能谈谈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互联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郭玉兰:哪一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合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要看其是否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健康合法,二是可信息化程度较高。
从内容上说,我们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从传统文化中提炼出来的,是经过严格审定的。其衍生品肯定带有传统文化的色彩,主流是好的,但不可避免的是也会有些糟粕,是落后的,比如封建迷信等内容。这些内容不仅有损于互联网的安全,而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也是一种损伤。
从操作方面来看,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可信息化的,方便利用互联网传播;有些内容难以信息化或信息化效果不理想,这种情况就不必勉为其难利用互联网。
为了大家更好的理解操作层面,在这里做一个简单的分类:从用途上来说可以分为生产生活类和竞技娱乐类。生产生活类多是从生活中产生的,简单朴实,容易传播,比如花馍、太谷饼等,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内容到形式上都非常适合利用互联网大力传播。竞技娱乐类一般比较复杂,且较难学难掌握,比如蒙古摔跤、山西形意拳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若要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表演或欣赏是可以的。
从表现形式可分为试听感觉类和肢体动作类。试听感觉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广陵剪纸、左权开花调、上党八音会,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效果会很好。肢体动作类就会受限制了。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一些神话传说,从操作上来说,通过互联网传播是没有问题的,但其内容比较丰富且复杂,因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衍生品。“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是谬误”,如何把握好神话传说衍生品的度,是我们需要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不过,整体来说,要相信我们的文化积淀,要相信通过时间的冲刷,祖辈给我们保留下来的神话传说是健康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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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嫁接互联网,传承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您能谈谈,传承人在利用互联网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郭玉兰:传承人在利用互联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政治要求;其二合法合规;其三要真懂真爱。也就是说传承人要对自己传承的项目深入了解,掌握熟悉,真正热爱,要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其四是传承人要注意自身修养和文化功底;其五是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损伤,这是底线;其六是要熟悉掌握互联网正确使用方法。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对传承人举办相应的培训,避免传承人由于互联网知识的欠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造成伤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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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您认为互联网究竟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什么?
郭玉兰:互联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机遇。互联网最大的优势是共享,它突破了空间、地域和时间的界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构建了一个更为宽广的平台,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范围,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互联网时代的保护、传播、传承、发展更加方便、高效、便捷。
互联网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通了新的销售渠道。如今,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移居互联网,很多电商大咖吸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他们都是在借助互联网,最大可能地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产品,最大可能延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产业链,最大可能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发展的盈利点,最大可能地让传承人专注研究、做好传承,最终达到保护、传播、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互联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挑战。以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靠的是口口相传,如今要通过互联网传播,这就对传承人方方面面的要求更高了。再加上,互联网的环境极其复杂,如果对一些安全隐患没有充分认识的话,就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伤害。
另外,还需要强调一点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虽是全人类的财富,但其衍生品的自主产权的保护亟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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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在“互联网+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新课题中,官方应当怎么做?
郭玉兰:作为官方应把握四点:引导、把握正确导向,但要讲方法;扶持要有真作为;服务不要包办要包容,真服务,服好务;监管不越位,要科学、有效监管。
就像我之前所讲的那样,“互联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对于政府还是业内甚至社会,它都是一个新课题。因此,它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更需要多方合作、多方协调,最终才能实现共赢发展。从另一方面来说,既然它是个新课题,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不要太过于苛责,而是应该用一种积极包容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促进其发展。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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