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物局对齐长城沂源段进行执法专项督查

  9月8日,山东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倪国圣一行三人在淄博市文物局副局长于崇远的陪同下,对齐长城沂源段进行了执法专项督查,沂源县副县长李玲、沂源县文化出版局局长张寿玉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督查。

  督察组听取了齐长城执法专项督查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到齐长城沂源核桃崮段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督察组对沂源县齐长城核定公布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情况、齐长城“四有”等基础工作落实情况、齐长城监管与执法常态化机制建立情况、涉及齐长城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及齐长城保护政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察组详细了解了沂源县齐长城遗址的保存现状以及在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对齐长城的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建议进一步完善齐长城的“四有”工作,加强长城保护员的管理,加强宣传,营造全民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齐长城沂源段经南鲁山和悦庄两个乡镇,由淄博市博山区东南进入沂源县后,西起南鲁山镇大峪顶,经车场南山至悦庄镇境,沿大崮山、无路岭、长城岭、驴皮崮一路向东,至上枝树村东山入临朐县境。在沂源县境内蜿蜒33520米,由于历经2000余年的风雨侵蚀和基本生产活动及战争的破坏,损毁严重,亟需保护。

  为了保护这一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近年来,沂源县文物管理所与齐长城沿线的乡镇、村庄积极配合,聘请专门的齐长城保护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文物保护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同时按照“分段保护,连点成线”的原则,积极申请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逐步对齐长城进行保护修复。

  截止到目前,“齐长城沂源核桃崮段1900米抢救性保护方案”已获得国家文物局的同意批复,“齐长城沂源水泉溜西山段2142米保护立项报告”已获得国家文物局同意批复,保护方案已上报国家文物局,沂源县齐长城遗址的保护、修复工作将按照国家的规范和标准逐步展开。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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