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7处被毁文物将原址重建
2016-08-28 17:52:49 作者:迟嵩 来源:央广网 已浏览次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8月26号,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了哈尔滨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遭强拆一事,27号下午,双城区官方称,根据国家文物局意见,决定对7处被毁文物实施原址重建。
据了解,这次国家文物局给出的意见,一是要求当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尽快对损毁的7处不可移动文物履行原址重建的审批手续;二是要求立即对损毁的七处不可移动文物所有的房屋构建进行整理保护,已备重建。之前,当地文体广电局的负责人曾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可移动文物损毁之后不允许原地重建,异地重建也要报上级批准,他认为异地重建就没有什么价值。国家文物局也不允许搞假文物,只可能进行遗址保护,比如像在哈尔滨的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遗址里的大烟囱拆毁了,拆毁之后就不能原地重建,原地只能作为遗址保护。另据了解,双城区政府也表示,将对损毁文物进行补救措施。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聘请国家和省市的文博专家重新编制重建方案和规划设计,实施原址重建。
强拆发生在6月25号,8月底才公布一系列处理措施,当地文体广电局的负责人解释,案发后公安局当时不好认定这7处老建筑是不是文物,他们也有点疑虑,经过文管部门做工作,到上级文管部门咨询,才重新受案、立案,开始抓捕犯罪嫌疑人。另据介绍,文体广电局在2015年时已经在几处建筑上挂上了不可移动文物的牌子。同时也已经给当地的规划局、住建局包括拆迁办发了文,把不可移动文物的名录和两高的司法解释都给了他们,防止他们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但是最后可惜还是被拆迁公司给强拆了。另外目前这7处文物所在的棚改项目已经暂时停工了。双城区的纪委也表示,正在按照一案双查的规定,将会对拆迁办、文物管理所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另外除了对已经抓捕的直接责任人以外,还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调查,并且会追究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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