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对今天的社会教育仍有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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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对今天的社会教育仍有借鉴作用

     

  前不久,笔者对云南、四川、西藏三省藏区的20余个县市考察调研,拜访寺庙古刹和新兴的佛学院。一路上与有关宗教管理部门及僧俗各界人士多次深入交谈,使得笔者就如何尊重宗教传统,保障和完善藏传佛教僧尼教育体系,有了一些可与大家探讨的完整看法。

 

  回看藏族历史,佛教寺院一直是藏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同时也是教育中心。佛教寺院独特的教育体系,对藏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过深刻的影响。今天,用客观、辩证的眼光认识佛教寺院传统教育,遵循自身的规律发展藏区宗教教育体系,对于藏区社会政治稳定、民族和睦,具有重大意义。

 

  在漫长的历史中,藏传佛教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寺院教育教学制度。这种寺院学习贯穿僧尼从入寺学经到获得最高学位,乃至其一生的全程。僧人初期要学习藏医、藏药、历算绘画、雕塑、印经等传统文化技艺,更要学习显密佛学、大小五明。藏传佛教各派研修内容不尽一致,但都要大量的时间学习“上至佛学哲理、下至生活技艺”无所不包的浩瀚知识。以格鲁派为例,僧人学完“五部大论”,少则需15年,多则长达25年以上。

 

  藏传佛教的寺院教育,虽与宗教教育密切相连,但有许多方面对我们今天的教育教学,仍有一定的借鉴作用:首先,寺院教育传播了历史、地理、天文历算、医学、语言、逻辑等方面的知识,在藏族现实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寺院保存了大量的文化典籍,蕴藏着丰富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成为今天藏族文化发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改革开放以来,藏传佛教从文革的苦难中重生,开始快速发展,寺院数量恢复并增长,僧侣人数增长迅速,僧尼学习佛教知识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自发的佛教学习点快速增多,出现了如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等一大批自办学佛机构。历史上,藏传佛教有非常完整的宗教教育体系,有类似现代学院体系的层层升学式的僧人学衔制度。由于文革等一些原因,部分地区藏传佛教高僧流失、寺庙关闭、教育体系发生断层,很多僧侣无法顺畅完成学习并逐级考取学衔,促使他们或兴建自发的学习点,或冒险前往境外寺庙学习,给藏区社会稳定带来隐忧。目前,设在北京西黄寺的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实施藏传佛教新的学衔制度,已取得广泛赞誉,先后培养610名学员。但是西藏自治区及四省藏区的基层佛教教育体系,依然良莠不齐,亟待如法、有序的发展。

 

  健全的僧尼教育体系

 

  若能尊重藏传佛教教育传统,逐步完善藏语系佛学院三级教育体系,建立健全藏传佛教的僧尼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秉持佛法、具备现代知识的僧尼,也将有效减少僧侣外流学习,防范境外势力的渗透,使藏传佛教宗教教育“合法、如法、透明、有序”。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第一,应尽快完善中国藏语系佛学院三级教育体系,除在北京继续办好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应在西藏自治区及四省藏区参照并健全省级“中级佛学院”,州地市“初级佛学院”机制,由各地宗教管理部门指导,按照藏传佛教教规运行管理,做好宗教人才的培养。

 

  第二,藏语系佛学院三级教育体系,应当真正立足培养受信教群众拥护的高僧大德,专注佛教修行,健全不分教派的高僧教授教师队伍,系统性教授佛教教理、国情民情,传授不同教派的知识。

 

  第三,藏语系佛学院三级教育体系,应当完善僧尼学衔制度,中级和初级佛学院也可根据教规,授予初中级学衔,建立佛学院的宗教权威,使僧尼在州县、省级、北京逐级考取学衔。

 

  第四,考虑到藏传佛教宗教教育学习周期漫长、需从青少年开始学习佛教教义,建议在藏族地区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变通权,变通《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适当允许18岁以下青少年僧尼进入初级佛学院注册学习,但同时请国民教育老师在初级佛学院讲授义务教育课程,在完成义务教育前提下,维系藏传佛教的教育传统。

 

  尊重藏传佛教的教育传统,全藏传佛教的寺院教育体系,将给藏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文化传承、民族团结带来巨大的促进。正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讲话中所提到的,“佛教……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和多种宗教。如果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只有一种语言,只有一种音乐,只有一种服饰,那是不可想象的”,笔者希望所有人都能理解这背后的深意,尊重和善待地球上如此多元的文化和宗教。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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