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考试的通知
2016-07-12 22:25:31 来源:国家文物局 已浏览次
办博函〔2016〕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队伍建设,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组织开展2016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8月9日-10日(8月8日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二、报到和考试地点
苏州文物商店(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1208号)
三、报考人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文物博物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四)国有文博单位现职人员;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四、考试科目
(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陶瓷器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三)玉石器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四)书画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五、免考规定
(一)已是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的报考人员可免考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2015年度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可免考该专业的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六、报名材料和时间
(一)2016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汇总,于2016年7月25日前统一寄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文物认证部(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
七、考试成绩公布和证书颁发
我局将于2016年9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随后向考试合格人员颁发证书,对已是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的报考人员,将在其原证书上加注此次考试合格的专业类别。
八、联系方式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邱方 010-84849896 010-84849800(传真)
国家文物局 吴旻 010-56792106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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