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首例盗掘古墓葬罪案件宣判
2016-06-20 09:44:02 来源:嘉兴日报 已浏览次
去年,发生在秀洲的大名人沈曾植祖孙三代墓被盗一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嘉兴、秀洲两级公安机关启动合成作战机制,经缜密侦查,很快侦破该案,并抓获了以张某等为首的跨省盗窃团伙。本报今年4月曾就该案庭审情况进行过报道。昨天,记者从秀洲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对12名被告一审宣判,10名被告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另,管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邱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纠集其他9人交叉结伙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10人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其中,被告人张某、袁某、钟某等人均多次盗掘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被告人管某、邱某明知是盗掘古墓葬等犯罪所获取的三级以上文物,经邱某居间介绍,管某仍以90000元予以收购,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作用主要,是主犯;被告人袁某、钟某等9人作用次要,是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该案部分属犯罪预备、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张某等人能如实供述主要罪行,并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管某及亲友积极退回文物,依法亦可对管某从宽处罚。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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